标题:大般涅槃经义记卷第十 内容: 涅槃义记卷第十隋净影寺沙门释慧远述自下第二明其信善求有凡夫。 此有两义。 一常没义。 常没三有。 二有暂出还没之义。 还没三涂。 文中先明常没之义。 复有常没非一阐提简前起后。 何者下辨。 是名下结。 下明还没。 句别有四。 一明四善得恶果报初举。 次列。 后总结之。 二就其人明出没义。 若修是四名没已出出已还没略以标举。 下广释之。 先释初没。 次释其出。 后解还没。 文皆可知三引说证成。 偈中前二造业故没。 后二彰其烦恼故没。 四举喻以帖。 先举其喻。 如上二下将法以帖。 如上偈中烦恼及业二种之人如彼大鱼暂出还没故言如是。 自下第三明其信善求出凡夫。 此有两义。 一遇恶友暂出还没。 二遇善友出已即住。 文中有二。 一总辨其人。 二是人不具如是五下就之开分退住两义。 前中有四。 初言有人乐着三有是名为没牒前起后。 出从彼来是故牒之。 二得闻下对没辨出。 三何缘下释显出义。 离恶生善故名为出。 先问次辨后结可知。 四是人虽下明出不具。 于中初明信心不具。 是人虽信亦不具足总以标举。 下别显之有七复次。 一就佛涅槃明信不具。 直信涅槃常乐我净不信如来二单就涅槃明信不具。 彼说有二。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无为涅槃常乐我净。 有为无常无我乐净。 三就佛性明信不具。 虽信佛性是众生有不信一切众生有之。 四就信体以明不具但信不具。 五约起因明信不具。 但从闻生不从思生。 六约圣道明信不具。 但信有道不信得者。 七约三宝因果法相明信不具。 于中先举邪正两信。 次列后辨。 下就正信以彰不具。 虽信三宝不信同体。 虽信因果不信得者。 故名不具第二明其戒不具成不具信。 戒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 下别显之。 有七复次。 一约起因明戒不具。 名前信心以为戒因。 第二唯有威仪之戒无其戒戒名戒不具。 定道无作从威仪戒生。 从戒生戒故名戒戒。 于中初问。 后对辨之。 先举次列后辨下结。 有有作戒无无作戒名戒不具。 始修名作。 成名无作。 于中初举次列后辨。 是故下结。 四虽持于身口之戒杂于邪命名戒不具。 五有求戒而无舍戒名戒不具。 无舍相戒名无舍戒。 第六有其求有之戒无随道戒名戒不具。 七善恶通信心无简别名戒不具。 于中先举善恶二戒。 次列后释。 下辨后结。 第三明其闻不具足。 信戒不具闻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 下别显之。 有四复次。 第一约就十二部经明闻不具。 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且言六部理实论之。 于十二中随所不信皆名不具。 二虽受六部不能读诵为他解说名闻不具三虽受六部但为论义为胜他等名闻不具。 第四近友闻法思惟如说修行乃至解脱不具此等名闻不具。 于中先举具足之闻。 是人无下对之以显闻不具足。 前中初言我说闻具总以标举。 云何下别。 先问后辨。 于中先明亲近善友。 是诸师等于是人下明闻正法。 得智慧已能善思下系念思惟。 得正义已身心寂静明如说行。 于中六句。 次第可知下对前义明闻不具。 相亦可识。 第四明其施不具足。 不具足三施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 下别显之。 有三复次。 第一约就财法二施以明不具。 财施求有法施不尽故名不具。 先举次列后辨下结。 第二约就凡圣二施以彰不具。 于中先举次列解释后辨下结。 第三约就受法之人明施不具。 受已所信即便供养。 受所不信则不供养。 故名不具。 第五明其慧不具足。 不具上四慧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 下别显之。 有五复次。 第一不能分别如来常与无常名慧不具。 二于此经中宣说如来即解脱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 三于此经中宣说梵行即如来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 四不能分别性即如来如来即是不共法等名慧不具。 五不能分别四真谛等名慧不具。 上来第一总辨其人。 下就其人辨退彰住。 不具有二牒前开后。 不具上来信等五事。 增善增恶列其二名。 下辨其相。 先明增恶暂出还没。 于中先明增恶之行。 谁是已下出增恶人。 如大鱼下举喻以牒。 前中初问次辨后结。 辨中有二。 一增恶因。 三业不净故增已下明受恶果。 因中有三。 一明其人痴慢自高。 是人不见已不具足是其痴也。 自言具等是慢高也。 二是故亲下亲近恶友故增恶法。 于中初明亲近恶友。 既近已下明闻邪法。 闻已喜下随闻生着。 起于慢下习行恶法。 起慢烦恼。 多行造业。 三因放逸下亲近在家故增恶法。 初近在家。 次乐闻说在家之事离出家法。 以是因下正明增恶。 以是因缘增长恶法明起烦恼。 身等不净明造恶业上增恶因。 受果可知。 前增恶行。 下出其人。 谁是徵问。 谓提婆等对问以辨。 于中四众次第列之。 下明增善出已即住。 于中有四。 一增善行。 二出其人。 三释住义。 四引说证成。 就初段中先明近友。 近善友故乐谘未闻明闻正法。 受已思者明能思惟善思惟已能如法下明依法行。 如法住故增长善法结成增善。 增善法故终不复没是名为住结成住义。 次出其人。 谁是问也。 谓舍利弗等对问以辨。 于中四众次第列之。 舍利弗等是阿罗汉水陆俱行。 今以何故说之为住。 有人释言舍利弗等于昔经中水陆俱行。 于今经中但名为住。 此义不然。 云何不然。 于今经中正应宣说菩萨之人为大乘住。 何故宣说声闻为住。 又小乘中四果之人。 于大乘中未到贤首。 云何已名大乘中住。 但舍利等于小乘中具一切行。 是故其人得名为住。 亦名观方。 乃至亦得名为俱行。 今说其人本因为住。 非得果后方名为住。 良以此等已证圣果彰住义显故就指之。 如是等下总结为住。 次释住义。 先问后辨。 辨中初法次喻后合。 初言乐见善光明者进善故住。 以是缘下不退故住。 喻合可知。 下引证中初之两偈小乘中住。 若人分别明修正解。 至心求果彰其所欣。 若能呵有明其所厌。 名住总结。 后之四偈大乘中住。 于中初二宿善故住。 后二明其现修故住。 于中明其近友闻法思惟修行。 行中初因。 后明得果。 自下第四明五停心人。 此具两义。 一遇恶友暂出还没。 二值善友出已即住。 然今文中总举其人。 略不辨其退住两义。 于中四句。 一牒前起后总举其过。 智不具足是牒前也。 前说信等五行不具据后以牒。 是故偏言智不具耳。 凡有五事是举过也。 贪欲瞋痴着我觉观是其五事。 二是人知下为治前过亲近善友。 三如是下善友观过为说对治。 愚痴多者为说因缘。 文略不辨。 与其所说十二缘同故略不举。 着我分析十八界者。 杂心论中说观六界。 所谓地水火风空识。 前初德中亦同彼说。 此观十八皆得破我。 此义广释如五度章。 四明其人闻已受行。 自下第五次明别相念处之人。 是人亦具退住两义。 文略不辨。 于中初言行已次得四念处者牒前起后。 身受心法列其四名。 别观色阴为身念处。 别观受阴为受念处识阴为心。 想行为法。 故名别相。 此义广释如道品章。 次第复得十二缘者是其第六总相念处。 余经论中约就五阴以明总念。 总观五缘为空无我法念处故。 是中约就十二缘说观十二缘皆空无我亦是总相法念处观。 就一切法皆悉得作总念处观非止五阴。 此亦具有退住两义。 文略不说。 自下第七明煖心人。 煖等四心如别章释此应具论。 煖心人中具有三义。 一遇恶友出已还没二遇善友坚住不退。 三学观四谛即名观方。 文中初先牒前生后。 迦叶白下问答广显。 如是等人终不断下就之开分退住等别。 初段可知。 应中有三。 一简别异通彰其分齐。 二释名辨体。 第三明其得人多少。 初中迦叶先问起发。 问中执通以非其别。 一切众生悉有煖法立通非别。 迦叶前闻观因缘后方始得煖。 是故立通非其别矣。 何以故下辨通破别。 先徵后辨。 如佛所说三种和合名为众生总举昔说。 寿煖及识别举昔说。 此说火大以之为煖。 四大之中火大持故身不淤坏。 以此功强故偏举之。 煖即是色。 识即是心。 寿非色心。 三聚成生故昔说此合为众生。 若从是义一切先有明煖宽通。 云有说言因善友生徵破别义下佛答之。 明今所说是局非通。 四番释之。 一约人辨释。 如汝所问至一阐提皆悉有之彰通异别。 我今所说要因方便简别异通。 以是义下结非先说。 是故已下结非齐有。 二约界辨释。 如是煖法是色界法彰别非通。 若言一切众生有下破通成别。 欲界无下结非齐有。 三约内道外道辨释。 色界虽有非一切有彰别非通何以下释。 内有外无故非一切。 以是下结。 四就内外约境辨释。 一切外道观六行简外异内。 外道断结攀上厌下如断欲结。 先观欲界一切有漏为苦为麁或复为障。 观初禅地为止为妙或复为出名为六行。 始观之时六行俱观。 终成之时于上于下各观一行不具观六。 我诸弟子具足十六彰内异外。 言十六者。 苦下有四谓苦无常空与无我。 集下有四因集有缘。 灭下有四尽止妙出。 道下有四道如迹乘。 是十六下结非齐有。 自下第二释名辨体。 迦叶初问。 所言煖法云何名煖问其名义。 为自性煖为他故煖问其体性。 下佛答中先答后问却答初问。 细分有四。 一对上后问辨定煖体。 二迦叶下问答重显。 三如汝问下对上初问释其名义。 四迦叶白下问答重显。 初中性煖非因他者煖体是慧。 非是同时更有煖体因之说煖。 问曰下说煖者即是圣道火相。 此则因他。 云何说言非因他煖。 释言煖法用慧为体。 智慧之体因他圣火名之为煖。 非因他煖方名为煖名非因他。 第二段中迦叶先问。 问由何生。 由佛向言自性是煖未出其性故问令出。 问相如何。 迦叶先闻马师无信便无煖法疑煖是信故复问之。 如来先说马师无煖举彼如来昔时总言。 何以故下举佛解词。 无信故无当知已下约彼昔言执信为煖。 下佛答之。 信非是煖翻其所执。 何以故下释通昔语因信生煖。 马师无信煖法不生故说其无。 夫煖是慧正出煖体。 何以下释。 观四谛故总约四谛证煖是慧。 是故名下约对别行证煖是慧。 是谛观故名十六行。 行故是慧。 第三段中先牒问辞。 下为辨释。 圣道火相故名为煖。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四段中迦叶先问明煖是有不应能与圣道作相。 是有法者是三有法。 是有为者为作有果。 是法报。 得色界五阴故名有者。 约果显因明其体是三有法也。 是因缘故名有为者能与色界五阴作因。 造作彼阴故名有为。 云何能为无漏道相结徵佛语。 佛答如是如汝说者印前煖心有为有法。 如是煖下翻上不能与道作相。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是故下结。 法中明煖虽复是有还能破有故为道相。 喻中如人喻修行者。 马喻煖心。 人依行进故名为乘。 味着煖心名为亦爱。 厌患诸有策修煖心说为亦策。 合中初言煖心亦尔合前马也。 爱故受生合前亦爱。 厌故观行合上亦策。 问曰此煖为当自爱为更有法爱着此煖。 若煖自爱马应自爱非人爱马。 若更有法爱着此煖。 爱着之心自可受生无关煗事。 何由举此成煗有为。 释言上地味禅烦恼爱着煗心非煗自爱。 然彼煗心为爱润故上界受身故名有为。 又问策者为煗自策为更有法策于煗心。 若煗自策马应自打。 若更有法策于煗心。 彼能策者可能与彼圣道作相。 煗心非策安能与彼圣道作相。 释言煗前方便之心厌畏生死修起煗心名之为策。 非煗自策。 由彼策煗令煗向圣。 是故名为圣道作相。 结文可知。 上来第二释名辨体。 下次明其得人多少。 得煗法人七十三种总以标举。 次辨其相。 有人从来未断烦恼此具缚人初修入煗即以为一。 问曰煗心其必依于未来禅起。 彼禅起时应断烦恼。 云何得有具缚入煗。 释言未必未来定心皆断烦恼。 有人修定初得住心是未来禅。 未依此定作六行观故不断结。 依此住心修起煗法名为具缚。 依未来禅作六行观断欲界结。 始从一品乃至九品即为九人。 通前为十。 进修等智断初禅结至无所有。 地地之中各有九品为六十三。 通前合为七十三人。 非想一地无上可攀等智不断所以不论。 文中初言欲界具十就欲总举。 是人具恼十中第一。 断一至九复为九人。 通前十也。 如欲初禅至无所有亦复如是明后六十三种人别。 是名下结。 上来第二广辨其相。 下就其人分其退住观方等别。 如是等人则不复能断善根等明其住义。 如杂心中煗等唯不断灭善根作一阐提犹作五逆犯四重禁。 此中乃至五逆四重亦皆不作不作故住。 是人二下明其还没观方之义。 先举次列后辨可知。 自下第八明顶法人。 此人亦具退住观方三种之义。 文略不辨。 文中初言观方即顶乘前起后。 退穷名顶。 前学观方。 彼观增长即名为顶。 虽是五阴辨其体性。 与此相应定共无作即为色阴。 心王识阴。 受数受阴。 想数想阴。 其余心法名为行阴。 亦缘四谛故名观方释观方义。 观谛同前是以言亦。 亦可同后。 自下第九明忍法人。 此人具有住及观方二种之义。 文略不辨。 文中初言顶次得忍乘前起后。 安住名忍。 亦五阴性亦缘四谛解观方义。 自下第十明世第一。 是人亦具住及观方。 文略不论。 次得第一乘前起后。 世间中极名世第一。 次辨其性。 经文不同。 有经说言性是五阴义如上解。 复有经言性是五根所谓信进念定慧等。 慧为正主。 余伴助之。 亦缘四谛辨观方义。 世第一法唯有一念。 余论宣说于菩谛下唯缘一行。 今以何故说缘四谛。 释言谛观有其二种。 一者行修现在所起。 二者得修未来所成。 世第一法现在所修唯观一行。 未来傍于四谛增明。 今就得修名缘四谛。 下第十一明其见谛十五心人。 断见谛惑有十六心八忍八智。 言八忍者。 观欲四谛有四法忍。 观上四谛有四比忍。 言八智者观欲四谛有四法智。 观上四谛有四比智。 此十六中前十五心名为见道。 今次辨之。 此人唯有观方一义。 住义通后显故不论。 文中初先明苦法忍是人次第得苦法忍乘前起后忍性是慧辨其体性。 何故前来皆言五阴此独摄慧。 理实相似。 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偏说之。 缘一谛者明观方义。 于苦谛下趣缘一行。 若爱行人或观苦行或无常行。 见行之人或观空行或无我行。 问曰向前世第一法现缘一行之中就其未来得修名缘四谛。 此苦法忍何故不然而言缘一。 释言有以。 世第一法犹在世间宽容之限。 于未来世傍修宽多故言缘四。 苦忍等心是峻疾道傍修狭少。 未来但于同谛四行而得增明不及余谛故言缘一。 乃至见断举余忍智。 下第十二明须陀洹。 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须陀体。 此人唯有一观方义。 文中有三。 一略标举。 二举辨释。 三结法同喻。 初中言得须陀果者标举所得。 是名第四遍观方者辨法同喻。 前煗等中虽学观方而未成就。 苦忍等心观方成就而未周遍。 至此周遍故言遍观。 方即四谛辨其所观。 广中迦叶初问起发。 如来次答。 迦叶白佛先得道故名须陀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前中迦叶具为四问。 一问须陀断惑多少。 如佛先说须陀所断犹如纵广四十里水在如一渧举佛昔言。 此中云何说断三结举多徵少。 如来前于现病品中说断三结得须陀洹故今徵之。 下列三名。 非因见因是戒取也。 乌鸡戒等非真灭因妄谓是因。 是故名为非因见因。 余二可知。 二问须陀遍观方义。 三问其名。 何因缘故名须陀洹。 四问须陀喻错鱼义。 下佛依问次第辨释。 释初问中文别有三。 一当相正解。 二是三对下约治以论。 三有众生下随化以释。 就初段中先开二门重为一门。 亦摄一切须陀所断为第二门。 下广释之。 先解初重。 于中先喻。 如王游等举其喻事。 何以下释。 重故偏说。 是三如是合以显法。 如世人王重故偏说。 何缘下释。 先问后解。 一切众生常所起者多行故重。 如病数发名为重病。 微难识者沉隐故重。 如病难别名为重病。 是三难断力强故重。 此解初门。 能为一切烦恼因者释上后门。 云何能为一切恼因。 就十使中五见及疑见道时尽与其断名。 贪瞋痴慢见断不尽不与断称。 就所断中三本三随。 身见是本边见是随。 戒取是本见取是随。 疑使是本邪见是随。 以是义故宣说三结为一切因。 自下第二约治辨释。 以是三结是戒定慧三行大怨故偏说之。 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身见是其戒学大怨。 由见神常苦乐不变不畏业果纵情作罪。 片从此义说为戒怨。 戒取定怨。 取戒为道妨修禅定离欲道故。 人取欲界散善为道妨修上地禅定法故。 疑为慧怨。 于法疑惑防正智故。 自下第三随化以释。 有诸众生闻须陀洹断无量结则生退心故但说三。 次答第二。 先牒问词。 下对辨释。 观获四事总以标举。 次列下辨。 解初可知。 释第二中悉能呵责内外恼者。 于十使中迷理生者名内烦恼。 缘事生者名外烦恼。 后二可知。 次答第三。 先牒正解。 迦叶言下问答重显。 是须陀洹凡有二下乘辨须陀洹利钝差别。 前中先牒。 后对辨释。 须陀名义具应有三。 一名修习无漏。 二名逆流。 三名抵债抵三涂债。 文中但就前二释之。 须名无漏陀洹修习是初义也。 须名流等第二义也。 须者名流此释须义。 下释陀洹。 陀洹名逆。 先举二流。 顺逆列名。 以逆流下正显陀洹。 下重显中迦叶先问。 若从是义何缘斯陀至阿罗汉不名须陀执通徵别。 若从上来修习无漏逆生死义名须陀者。 斯陀含等齐有是义。 何故不悉名须陀洹。 偏名初果为须陀洹。 佛答有二。 一正对前问偏明须陀一种名字有通有局。 二是人亦名须陀洹下乘辨一切贤圣名字明有通局。 前中先明须陀名通。 一切众生名有二下彰其局义。 通中须陀乃至诸佛亦名须陀正显通义。 若斯陀含乃至诸佛无须陀洹云何得名斯陀至佛反解通义。 是义云何。 若斯陀含不修无漏不逆生死云何名薄。 乃至诸佛不修无漏不逆生死云何名觉。 局中明唯初果之人名须陀洹余皆不得。 于中初先简圣异凡。 生名有二凡以标举。 客旧列名。 下就辨异。 凡有世名彰凡异圣既得道已更为立名须陀洹辨圣异凡。 以先得下简初异后。 以先得故名须陀洹彰初异后。 以后得故名斯陀者明后异初。 上来直辨须陀一名通局之义。 下次汎论一切圣名通局之义。 文但彰通略不显局。 句别有四。 初言是人亦名须陀乃至佛者明其初果具一切名。 二流有二下明余贤圣具一切名。 为明余圣皆悉得名须陀洹故须立二流。 先举次列。 有为功德名为解脱。 无为功德说为涅槃。 一切圣人皆具此二亦名须陀就人分别。 具前二流逆于生死。 是故一切悉名须陀。 非但一切得名须陀亦名斯陀乃至名佛。 三须陀者名菩萨下就上初段释初果人具一切名。 于中但解名佛菩萨。 余类可知略而不辨。 须陀洹者亦名菩萨略以标举。 何以下释。 其菩萨者名道众生。 以求道故名道众生。 故今释之。 明小乘中菩提之道即是罗汉。 尽无生智须陀求此故名菩萨。 须陀洹人亦名为觉略以标举。 何以下释。 正觉见道断烦恼者正观谛理断烦恼也。 觉因果者谓能觉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 正觉共道不共道者所观圣行望阴是共望谛不共。 于四谛下行义各别故名不共。 前三谛下一一诸行皆通五阴故名为共。 以有此义故须陀洹得名为佛。 四斯陀下就前第二释余贤圣具一切名。 于中偏明小乘贤圣具佛菩萨二种名字。 大具小名略而不辨。 故今文中说言斯陀乃至罗汉亦复如是。 亦如须陀名佛菩萨。 上来第二问答重显。 自下第三乘明须陀利钝差别须陀有二总以标举。 利钝列名。 下辨其相。 先辨钝人约生辨之。 须陀极钝天上人中七返受生方得涅槃。 少极二生。 故今说言人天七返举其极钝。 复有五种明余五阶。 下别列之。 六返至二是其五也。 利人现在获得须陀至阿罗汉辨其利人。 问曰一返何故不论。 释言须陀具有八品。 七返至一即为七品。 现般为八。 八中七返至二定钝。 现般定利。 文中具辨一返不定。 有人利根应得现般。 以诸因缘现在不得经生乃得此则是利。 有人钝根现在世中勤修不得经生乃得此即是钝。 利钝不定故隐不论。 下次答其第四句问。 先牒问词。 下对辨释。 [鱼*昔]鱼有四就喻举数。 骨细轻等就喻列名。 下约显法。 衔物坚中初约喻显法。 如魔王下引昔证成。 前问次答。 自下第三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重显向前释名中义有两问答。 就初问中迦叶初先进退两定。 为先得道名须陀洹。 为初果故名须陀洹。 下就设难。 若先得道名须陀洹。 苦法忍时何故不得名须陀洹。 若以初果名须陀洹。 外道之人先断烦恼至无所有得那含时何故不名为须陀洹。 此举超越那含为难。 云何超越。 斯陀那含并有超义。 有人凡时依世净禅作六行观断欲界结五品尽来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犹故名为次第须陀。 若断六七八品尽来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作须陀。 超证第二斯陀含果。 斯陀含人所断烦恼先已断故。 断欲结尽至无所有后入见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作须陀及斯陀含。 超证第三阿那含果。 那含所断先已尽故。 超越如是。 云何作难。 若次第人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以初果故名须陀者。 彼超越人先断欲尽至无所有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亦初得果。 何故不得名须陀洹而名那含。 下佛答之。 以初果故名须陀洹释去初难。 良以初果名须陀故。 苦法忍时未是初果。 是故不得名须陀洹。 如汝问下释去后难。 先牒门辞。 下对辨释。 释意如何。 明初果人名须陀洹超越那含超证第三非初果人。 是故不得名须陀洹。 文中初言以初果故名须陀洹正答其问。 是人尔时具足八智及十六行辨初果相。 四法四比是其八智。 苦无常等是十六行。 是人但于现在道下为一行观。 未来傍于十六增明名具十六。 迦叶下复重执为难。 越超那含亦具八智具十六行。 何故不名为须陀洹。 下佛对之。 明唯须陀得为初果故名须陀。 彼证第三非是初果不名须陀。 文中偏对次第那含辨释须陀为初果义。 超越那含一向不论。 彼非常行之次第故。 于中文二。 一就行修明初异后。 二须陀洹缘四谛下约对境明初异后。 前中初先明初异后。 阿那含人则不如是彰后异初。 是故下结。 初异后中明须陀洹舍凡入圣舍向得果故名初果。 于中先分十六行别。 次分八智。 后约此二解释须陀为初果义。 初中先分有漏十六以为二种。 有二举数。 共与不共列其二名。 是义云何。 彼十六行约界上下有三十二。 于一一行重观名共单观不共。 为辨此义须明煗等四心差别。 于彼上下三十二行止观来去多心观察名之为煗。 多观未明名煗方便。 多观分明名煗成就。 于一一行止观来去以渐略之。 乃至于彼一一行下各一心观名之为顶。 二心观前名为方便。 后一心观名为成就。 此一心观与后忍中初观相似。 如增上忍似第一法。 于一一行各一心观名忍初心。 更复从后向前略之。 乃至最后唯缘欲界苦下一行名之为忍。 欲界苦下二行观前名忍方便一行名成。 于前忍心末后所缘重一心观名世第一。 问曰善行多应弥好何故须略。 如迦旃延阿毗昙云譬如富人欲适他土患其财多转以易钱。 犹嫌钱重转以易金。 犹患金重以金转易大价宝珠持至他方。 行者如是。 欲入出道患彼有漏多行烦开故渐略之。 此四阶中初二重观名共十六。 后二单观名为丕共。 下分无漏有二举数。 向得列名。 于彼见道十五心中所观名向。 道比智时所观名得。 道比智心单缘一行云何得有十六行别。 释言彼现虽缘一行未来傍于十六增明。 故得果时亦具十六。 次论八智。 有二举数。 向得列名。 向果八者。 见谛道中唯有四法及三比智。 何处有八。 向有近远。 见谛道前四现忍心学观四谛名为远向。 此十智中一等智摄。 见谛道中复有七智合为八耳。 问曰向前十六行中向果十六不摄有漏。 向果智中何义通摄。 释言向前十六行中有漏无漏两处别论。 故向果中不摄有漏。 此八智中有漏无漏不别宣说故通摄之。 何故不别。 彼见道前唯一等智更无异义故不别说。 得果八者。 得果之时舍见道中无漏七智更起新得。 得彼七智通以为果。 并道比智合为八矣。 前远向中有漏等智得果不舍亦无新得不摄为果故但有八。 下约前二解释须陀为初果义。 是须陀人舍共十六得不共十六。 舍向八智得果八智。 故名初果。 此文略小。 若具应言舍共十六得不共十六。 舍有漏十六。 得无漏十六。 舍向十六得果十六。 舍向八智得果八智。 准初类后中间可知故略不举。 舍共十六得不共者。 不行名舍。 非得断舍。 舍向八智得果八者。 向果八中初一等智入圣道时不行名舍。 与前舍共十六相似非得断舍。 余之七智证初果时得断名舍。 前一等智舍而不得。 后七无漏舍而更得。 通道比智合为八耳。 上来一段明初异后。 阿那含人则不如是彰后异初。 次第那含不如须陀舍共十六得不共等。 是故不得名为初果。 非初果故不名须陀。 是故下结。 就始结之。 是须陀人是初果故偏名须陀。 文相如是。 又更分别前三果人各有二向。 一者共向。 二者不共向。 见道之心通向三果名为共。 向。 次第之人入见谛道向须陀洹。 先断欲结六品尽者入见谛道向斯陀含。 欲结尽者入见谛道向阿那含。 故名共向。 煗等四心偏向须陀。 须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六无碍道来偏向斯陀。 斯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九无碍道来偏向那含。 名不共向一切莫不皆修煗等趣入见道。 何故见道偏名共向。 煗等四心不名共向偏向须陀。 释言见道印证超越斯陀那含。 先所修得结尽无为故通向之。 煗等四心未能而证。 是故不能向余二果偏向须陀。 义既如是。 彼次第人具依须陀。 共与不共二种向后而得圣果故名须陀。 彼超越人唯从须陀不共向后而得圣果。 不从须陀共向得果。 是故不得名须陀洹。 彼超越人入见谛道但得名为超越家向。 不得名为须陀向故。 前约行修明初异后。 下约境论须陀洹人缘于四谛明初异后。 那含缘一彰后异初。 于四谛中趣缘一种断欲界结不同须陀。 此亦辨其次第那含不论超越。 彼非常行之次第故。 是故下结。 上来广辨。 以是义下结法同喻。 下第十三明观已行。 初略标举。 系心修行辨其行相。 如彼[鱼*昔]鱼彰法同喻。 下第十四明行已住。 先略标举。 行已后住谓阿那含以为一门。 得食已住复为一门。 下广辨之。 先广初门。 劫广后门前中有三。 一开合辨相。 二欲色众生有二业下依前广释。 三迦叶白中般利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初中有四。 一通就上下宣说二种。 二就色界已上说五。 三通就上下说七。 四偏就无色说二说三。 就初段中有二举数。 下辨可知。 第二段中先举后列。 言中般者论释不同。 依如成实舍欲界身向色界去中间受身而得般故名为中般。 彼论不立中阴身故。 此及毗昙舍欲上昇中阴身中而得般故名为中般。 无别受生受身般者。 余处名为生般那含。 与行无行同在一处。 随义分异。 异相如何。 经论不同。 凡有三别。 依如毗昙舍欲上昇至色界中随在何处最初受身。 于此身中初生得般名为生般。 即此生中有利根人观察十六圣行得般名为行般。 又复观察苦集及道有为之行而得般故亦名行般。 即此生中有钝根人修习有漏等智断结。 不观十六圣行断结。 如此得般名无行般。 又设观谛但观灭谛无为胜法方能得般名无行般。 此后二人皆悉尽寿方始得般不同初人。 此三人中生般最利。 行般为次。 无行最钝。 若依成实生般同前最为利根。 无行为次。 是人自知定得涅槃不勤行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行般最钝。 精勤行道尽寿得般名为行般。 此经所说受身般者同成实中行般那含。 精勤行道尽寿得般名受身般。 此中行般与成实中生般相似。 精勤行道不至寿终而得涅槃名为行般。 此中无行与成实同不勤行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上流般者色界已上随在何处二生已后而得般者名上流般。 于中细分乃有四种。 一上流般。 次第受身至广果天而得涅槃。 二者乐慧。 至广果天不得涅槃生五净居。 三者乐定。 至广果天不得涅槃生无色界。 四不定般。 未至广果中间得般。 此四通说以为上流。 自下第三通就上下说七。 先说六种。 前五如上。 加一现般。 就现般中细分有二。 一直现般。 现依凡身修得那含终至涅槃。 二转世现般圣人身上经生已后修得那含终至涅槃。 于中有四。 一须陀果上经生得般。 二斯陀行中经生得般。 三斯陀果上经生得般。 四那含行中经生得般。 是故转世四处而来。 旧言转世三处来者其言谬耳。 次增说七。 于前六上加无色般。 此无色般与上流中乐定何别而须别论。 释言不同。 彼乐定者从广果去。 此无色般从欲界去经生无色。 故须别论。 如成实中宣说十一。 现般为一。 转世为二。 中般为三。 生中三人通前为六。 乐定乐慧通前为八。 信脱见到及与身证通前十一。 前八可知。 于前八中钝名信脱。 利名见到。 得灭尽定名为身证。 彼十一中略无上流及不定般。 自下第四偏就无色说二说三。 此与向前无色界般有何差别而须别论。 释言不同。 前无色般从欲界去初生无色。 此下所论是无色中经生已后上行般者。 与前不同故须别论。 文中初先辨明其果。 复有二下辨定其因。 果中初言行般涅槃复有二种标别举数。 无色界中上行得般故名行般。 非前五中第三行般。 五中行般下文别释。 此上行般准因有三。 文举两边且言二耳。 二身四身别其名字。 受二名利受四名钝辨释其相。 是义云何。 无色界中有四空处。 那含于中终不重生。 若从欲界生四空处一身得般名无色般。 若从初禅乃至广果生四空处一身得般名上流中乐定那含。 此前二人生无色界一身不得二身已后方始得般名上行般。 于中具论受二身者名之为利。 三身名中。 四身名钝。 今举两边中略不说。 因中有其两种二法。 初一二法是中品因。 后一二法是前利钝两品家因。 是义云何。 具精进定受于二身。 互无一边受于三身。 进定并无方受四身前二法中先举后列。 勤修观解名为精进。 定心难现名不自在。 懈怠有定翻前可知。 后二法中先举后列。 上来第一开合辨相。 自下第二依前广释。 但解向前五种那含。 先解中般文别有三。 一约业辨中先举二业。 作受列名。 造缘初起名为作业。 为爱所润能生后果名受生业。 下约显中中涅槃者有作无受故中涅槃。 二约处辨中舍欲界身未至色界以利根故于中涅槃。 三约心辨中先举四心。 次列四名。 初言非学非无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 言学心者是无漏因。 言无学者是无漏果。 后言非学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 如杂心说罗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 随顺心灭故趣向般涅槃。 下约此四明中涅槃。 先问次辨。 四中后二是涅槃心。 初二即非。 无学之心证有余灭。 非学无学入无余灭。 是故后二名涅槃心。 是故下结。 下次解受身。 初先正辨。 迦叶言下问答重显。 前中初先辨其二业。 次明其人依叶受身。 后明其人依身得般。 此与成实行般相似。 下重显之。 先问后答。 文显可知。 次解行般。 常修行道并以有为三昧之力能断烦恼不尽受命入于涅槃名为行般。 此与成实生般相似。 次释无行。 是人懈怠解无行义三昧力故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次解上流。 于中先明退上生下。 流有二下从下向上。 先举二流。 次列其名。 退上善法而生下结名烦恼流。 又断下结生。 上烦恼亦得名为烦恼流也治道渐增名为道流。 下约道流解上流义。 初至四禅亦复如是明广果下上流之义。 复有二下明广果上上流之义。 于中有三。 一略分二人。 二如是二人一乐已下辨因显果。 三是名下结别其相。 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文复有四。 一明乐定乐慧之别。 先辨所乐。 后显所入。 二明薰禅不薰禅异。 如是二人。 一者修禅有五阶。 差二者不修略以标举。 下重辨其五阶修相。 先问次列。 后约论果。 是义云何。 此人修得四禅定已先薰四禅。 先入四禅无漏心中。 次入四禅有漏心中。 后入四禅无漏心中。 是一一中多心相续以渐略之。 乃至一一各别二心名为薰禅。 方便道成各别一心名薰禅成。 成中合有五重往来。 有十五心。 十心无漏。 五心有漏。 次薰三禅。 次二。 次初。 作法同前。 此五番中初番为下。 第二为中。 第三为上。 第四上中。 第五上上。 第四禅中修下便罢生无烦天。 此名少广。 至中便止生无热天。 至上便休生善何见。 至上中者生善见天。 至上上者生阿迦尼吒。 此名无小。 若不退者欲界命终径生五净。 以下三禅爱结尽故所以不生。 四禅有爱是故往生。 如此生者不名上流。 若有退者于下三禅乃至广果后还断结重修薰禅方生净居。 如此往者方名上流。 此第二竟。 三重明乐定乐慧之相。 一乐论义是乐慧也。 二乐寂静是乐定也。 乐静无色乐论五净约因显果。 四重明薰禅不薰禅异。 与前何别而复更论。 前是初薰。 此是退后生上重薰。 复二总举。 薰与不薰列其二名。 薰义如前。 薰入五净不薰无色约因显果。 尽寿而般明无中灭。 上来第二辩因显果。 自下第三结别其相。 是名上流是总结也。 下彰其别。 欲入无色则不能得五阶修禅。 若修薰禅则呵无色为是定别。 上来第二依前广释。 自下第三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重显向前中般那含。 初问次答。 后明中般上中下别。 问中初言中涅槃者则是利根何不现在入涅槃者就时徵问。 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则无就处徵问下佛答之。 先答初问明有三缘现在不得。 一四大羸劣不能修道故不现得。 二资具少故不现得。 初先正辨。 我昔已下引事证成。 无量众生应入已下总以结之。 三有众生乐多教化故不现得。 如汝问下答其后问。 先牒后释。 有四复次。 一约内外因缘分别。 欲界烦恼因缘有二总以标举。 内外列名。 使性为内。 尘境为外。 以欲界中有外可厌故有中般。 上界无彼外缘可厌故无中般。 二约色欲二爱分别。 先举次列。 着外五欲资生之具名为欲爱。 爱着女色名为色爱。 欲界地中有此可厌故有中般。 上界无此故无中般。 三约悭等麁过分别。 欲界有其悭贪瞋妬无惭愧等可以厌恶故有中般。 上界无此故无中般。 第四约其心性分别。 欲界性健故有中般。 得四果故。 上界不尔故无中般。 前问次答。 下次明其上中下别。 先举次列下辨可知。 前广那含。 下次广上得食已住。 喻以错鱼得食已住牒举前喻。 是人亦尔约之显法。 云何下释。 有六复次。 一上界受身故名已住。 二不受欲界一切趣身故名为住。 此二就果。 下四就因。 三断无量结少在名住。 四终不造共凡夫事故名为住。 五自无畏令他无畏故名为住。 自无罪恶故自无畏。 不恼害他故他不畏。 六能远离色欲二爱及悭贪等故名为住。 下次明其罗汉辟支菩萨及佛以为俱行到彼岸义。 到彼岸者喻罗汉等略举其人。 下辨其相。 如龟俱行牒举上喻。 下约显法。 于中先明护根如龟。 先问次辨。 是故下结。 下明其人似龟俱行。 水喻世间陆喻出世出其行处。 下明俱行。 能观烦恼如龟行水。 到于彼岸如龟行陆。 是故下结。 前分七人。 下明有性。 先举其喻。 后约显法。 如恒河中七种众生虽有龟鱼不离于水是举其喻。 不离水性非是不离河中之水。 河中之水喻于生死。 众生水性喻于佛性。 为是须别。 下约显法。 如是微妙大涅槃中合恒河也。 阐提至佛合七众生。 虽有异名合前虽有龟鱼之名。 不离佛性合不离水。 下重辨之。 是七众生总牒七人。 若善法者别牒信善求有凡夫。 并牒信善求出凡夫。 若不善者别牒最初常没阐提。 若方便道别牒五停至世第一七方便人。 若解脱道别牒苦忍乃至须陀。 若次第道别牒斯陀乃至那含。 若因别牒罗汉辟支及上菩萨。 是佛因故。 若果牒佛。 亦可若因牒三乘因。 若果牒彼三乘之果。 悉是佛性就之论理。 是名如来随自意语结以显深。 自下第三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重显向前到彼岸义。 前言罗汉乃至诸佛到于彼岸。 其岸未彰故下辨之。 到复未显故下须释。 先论彼岸。 后彰其到。 前中迦叶初问起发。 于中先问大乘彼岸。 有因有果无因无果汎立道理。 涅槃名果常故无因举佛上言。 如来于前师子品中广明涅槃是果无因。 故今举之。 下就设难。 若无因者云何名果。 为此难者欲使如来辨因显果令人修证。 下复问其小乘彼岸。 亦名沙门举小乘因。 名沙门果举小乘果。 下问云何。 徵问欲使如来具辨令人修证。 下佛答之先对初问明大涅槃有因故果非全无因。 是中为明涅槃有因。 乘举一切类以显之。 先举七果。 次列七名。 下广辨果约之显因。 就第四门余残果中得第三身延年益寿是其果体。 下明远因。 复言即是延年益寿。 谓衣食等能延年者能益寿者说为远因不论寿体。 第七门中先辨果体。 即是涅槃离一切恼。 下约辨因。 三番论之。 一总相分别。 一切善法是涅槃因。 二近远分别。 先举次列后辨可知。 三生了分别。 于中先举世间生了。 次约论出。 出世亦有生了二因。 下辨其相。 三解脱门三十七品为一切恼不生生因亦为涅槃作了因者。 望方便果说为生因。 方便之果能灭烦恼故令一切烦恼不生。 能灭烦恼使不生故体是有法。 从因修起故三解脱三十七品能为彼果而作生因。 非是直望数灭无为而说生因。 即前生因能了性净涅槃之果说为了因。 是故下结。 下答后问。 辨明小乘所到彼岸。 于中初先牒问略辨。 先牒问辞。 次辨。 后结。 迦叶言下问答重显。 先问何缘八正道者名沙门那。 下佛为解。 其沙门那正翻名息息众过故。 从斯得果名沙门果。 文中三番。 一能息乏名沙门那。 沙门名乏举其所息。 为业烦恼驱驰六道所以名乏。 那者名道举其能息。 此出那体非解那义。 那义名息。 故五度中阿那出息般那入息。 如是道者断一切乏正解那义。 断一切乏故名为息。 下牒结之断一切道牒前能断一切乏道。 以是义者以是圣道断乏义故。 名八正道为沙门那从斯得果名沙门果。 二能息恶名沙门那。 如世乐静亦名沙门举世名义。 此名略少。 若具应言乐静息乱名沙门那。 如是道者亦如是下约之显法。 三息下为上名沙门那。 如世下人能作上人是名沙门举世名义。 如是道下约之显法。 前解彼岸。 下释到义。 于中先明小乘到岸菩萨佛下明大到岸。 小中先明罗汉到岸。 后论辟支。 罗汉到中义别三番。 一约沙门及沙门果解释到岸。 罗汉修前沙门之道得沙门果名到彼岸。 二约五分法身明到。 初举次列下释后结。 三约四智解释到岸。 四智之义广如别章。 此应具论。 文中初举。 次广辨释。 我生已尽依毗婆沙是断集智。 依胜鬘经是断苦智。 文中初言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亡。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彰其果丧。 准毗婆沙举其显前。 若准胜鬘举前显后。 梵行已立依毗婆沙是修道智。 若依胜鬘是证灭智。 文中初言所修梵行已毕竟者彰其因圆。 又舍学道明其果极。 准毗婆沙举后显前。 若依胜鬘举前显后。 所作已办依毗婆沙是证灭智。 依胜鬘经是修道智。 文中初言如本所求今已得者明其果极。 修道得果彰其因圆。 准毗婆沙举后显前。 若依胜鬘举前显后。 不受后有依毗婆沙是断苦智。 若依胜鬘是断集智。 故胜鬘云所断烦恼更不受后名不受后。 文中初言获得尽智明其因亡。 无生智者彰其果丧。 准毗婆沙举前显后。 若准胜鬘举后显前。 前举次释。 以是下结。 下解辟支到彼岸义。 如前罗汉辟支亦尔。 下次明其大乘到岸。 菩萨及佛具六波罗蜜名到彼岸举因显果。 是佛菩萨得菩提下约果显因。 先辨后释。 文显可知。 从如恒河至此第一广明七人悉有佛性。 自下第二诫劝舍着。 于中有二。 一举信谤诫劝舍着。 二佛性不名一法已下明性唯是佛随意语诫劝舍着。 前中初先广显谤相令人舍远。 若言阐提未生善下举谤显信令人习学。 前明谤中文别有三。 一约七人行修得失以显谤相。 二约七人通局之义以显谤相。 三明前二起谤所由。 就初段中别有三句。 一明七人不修之失。 不修身等即能造作五逆等罪常没三涂故名为失。 二明七人行修之得。 近友闻法思惟修学得到彼岸故名为得。 三约显谤。 良以七人不修身等常沉没故。 言一阐提定得菩提是名染着。 又以七人近友闻法思惟修行到彼岸故道言阐提一向不得无上菩提是名虚妄。 第二段中先明七人通局之义。 始终通论一人具七。 前后别分七人各一。 下约显谤。 于中初就菩提明谤。 次就圣道。 后就佛性。 就菩提中良以七人各别一故心口异想言一阐提定得菩提谤佛法僧。 现未得故。 内心乖法名为异想。 口言乖法称曰异说。 又以一人具足七故说言阐提不得菩提是亦名为谤佛法僧。 当来得故。 就圣道中良以七人各别一故说言八道凡夫所得谤佛法僧。 现未得故。 又以一人具足七故道言八道非凡夫得是亦名为谤佛法僧。 以当得故。 就佛性中亦以七人各别一故有人说言凡夫众生有佛性性谤佛法僧。 现未证故。 亦以一人具足七故道言众生定无佛性是亦名为谤佛法僧。 当必得故。 自下第三明谤所由。 由无信解是故我说二种人谤略以标举。 不信不解列其二名。 若人信心无有慧下彰此二人生过不同。 有信无智增长无明。 有智无信增长邪见。 不信之人瞋恚心下明俱起谤。 不信之人瞋恚故谤。 无智慧人不解故谤。 是故我下结成昔说。 上来明谤。 自下第二举谤显信。 文别有四。 一就菩提反举其谤。 若说阐提未生善根便得菩提是一谤也。 若言阐提舍一阐提次于异身则得菩提是二谤也。 二就菩提翻谤明信。 若说阐提生善不断后得菩提不名为谤。 三就佛性反举其谤。 于中初明说有成谤。 谓说众生有其报佛果德佛性常乐我净不作不生恼覆不见当知是人谤佛法僧。 下复明其说无成谤。 说阐提人无法佛性犹如兔角从方便生本无今有已有还无是亦名为谤佛法僧。 亦可前说众生身中已有果体所以成谤后说无因所以成谤。 四就佛性翻谤明信先举所说后结不谤。 前中四句。 初言非有如虚空等简是异非。 解有两义。 一约佛性因果分别。 非现有果如彼虚空。 非现无因如彼兔角一向全无。 二约法报二性分别。 非现有其报佛体性如世虚空本来有体。 非现无其法佛之性如彼兔角本来无体。 如上文中说法佛性不如虚空不可得见。 说报佛性不如兔角不可得生。 此中所说与前左右。 二何以下辨非异是。 解亦有二。 一约佛性因果分别。 虚空常有不如佛性果非本有。 兔角恒无不如性因非是本无。 二约法报二性分别。 虚空常有不如报佛性非本有。 兔角恒无不如法佛性非本无。 此前一对。 三是故下正辨道理。 解亦有二。 一约佛性因果分别。 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有因而无其果。 二约法报二性分别。 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但有法佛性体无报佛体四有故破下约是破非。 佛性有故破他说性无如兔角。 佛性无故破他说性有如虚空。 此后一对。 前举所说。 如是不谤结成信义。 前举信谤诫劝舍着。 下明佛性。 佛随意语余人不知诫劝舍着。 于中四句。 一明佛性不定一法乃至万法一切皆是。 二明此等或因说果或果说因。 三结此说是其如来随自意语。 四明如来随意语故名如来等。 如来外国名为多陀阿伽度阿罗呵者此名应供三藐三佛此翻名为正真正觉。 目下第六约就虚空辨性同异令舍邪解。 良以上来数说佛性犹如虚空。 人谓全同故须辨异。 次前说性不如虚空。 人谓全别故须说同。 文中初先明性似空。 迦叶白言如来佛性非三世下彰性异空。 前中迦叶先问起发。 如佛所说性如虚空云何如也。 下佛为辨。 先辨后结。 辨中有三。 一明佛性非三世摄如似虚空二非内外如似虚空。 三无罣碍如似虚空。 前中初言空非过去未来现在佛性亦尔略辨同义。 善男子下广显同义。 于中有四。 一广明虚空非三世摄。 二佛性亦尔辨法同喻。 三虚空无故非三世摄结前第一。 四佛性常故非三世摄释前第二。 初中复二。 一正明虚空非三世摄。 二以空无下破有显空成非三世。 前中先别。 后总结之。 别中初言空非过去略以标举。 何以下释。 无现略解。 下重显之现起之法缘离谢往可说过去空无现起故无过去。 无现略举。 何以下释。 无未略解。 下重显之。 未来之法从缘始集可名现在。 空不如是故无现在。 无未略举。 何以下释。 无现过去对问略解。 下重显之。 若是现起谢往之法未起未谢说为未来。 空不如是故无未来。 以是下结。 自下第二破有显空成非三世。 以诸外道说空为有故须破之。 有即三世所以须破。 以空无故无有三世正辨其无。 不以有故破有显无。 次喻后合。 无物是空释成无义。 上来广明空非三世。 佛性亦尔辨法同喻。 虚空无下结前第一。 佛性常下释前第二。 佛性常故非三世摄略明佛性非三所以。 如来已得菩提已下就人显之。 佛得果时证穷性实知性本来常寂不动。 故所有性。 一切佛法常无变易。 以是义下结法同喻。 自下第二明非内外如似虚空。 虚空无故非内非外明喻似法。 佛性常故非内非外辨法同喻。 自下第三明无罣碍。 如是无碍名为虚空明喻似法。 如来得已一切无碍辨法同喻。 亦以如来得菩提时证穷法实见一切法平等无碍故就论之。 故言佛性犹如虚空结法同喻。 上来三番广明如空。 以是下结。 以是三义似空因缘我说如空。 下次辨异。 文别有四。 第一迦叶徵喻同法令空是有。 二佛为辨异。 第三迦叶举喻类空令空是有。 四佛重辨异。 初中如来佛性涅槃非三世摄而名为有举法类空。 虚空亦非三世所摄何故非有徵空同法下佛为辨。 明涅槃等有处无故对无说有。 虚空之体无处不有是故不得对无名有。 于中初先辨法异空。 为非涅槃名为涅槃为非如来名为如来为非佛性名为佛性略以标举。 下广释之。 先解涅槃。 初问后释。 一切烦恼有为生死非是涅槃。 为破如来有为烦恼非涅槃故宣说涅槃以此为有。 次释如来。 先牒后解。 阐提乃至辟支佛等非是如来。 为破此等非如来故宣说如来以之为有。 下解佛性。 先牒后释。 牆壁瓦石无情之物非是佛性。 为简此等非佛性故说性为有。 性有二种。 一能知性。 谓真识心。 此真识心众生有之外法即无。 故上说言夫佛性者谓众生也。 又妄心处有此真心。 无妄心处即无真心。 故上说言凡有心者悉有佛性。 二所知性。 所谓有无非有无等一切法门。 此通内外不唯在内。 今此所论约初言耳。 一切世间无非虚空对于虚空辨空异法。 一切世间无有一处而无虚空知复对何说空为有。 第三迦叶举彼四大类空令有。 云何为类。 若佛宣说世间无有一处无空不得对无说空为有。 世间色处悉有四大。 亦无有处而无四大无无可对。 亦应不得说大为有。 世间无有无四大处可以形对而犹得名四大为有。 世间虽复无处无空可以形对何为不得说空为有。 迦叶此言如来不答何故不答。 以非问故云何非问。 世间空处则无四大。 对彼无故说大为有。 无有一处而无虚空。 知对何无说空为有。 为是不答。 自下第四如来重复对上初问简法异空。 若言涅槃。 非三世摄虚空亦尔是义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释中有三。 一明法异空。 二虚空性下明空异法。 三是故我说佛性常下总结其异。 就初段中涅槃是有总明异空。 下别显之。 为智所照名为可见。 为心契会名为可证。 具足平等法门之身及不思议变化之身故云是色。 可为行者寻求趣入名为足迹。 可以言论称曰章句。 体备万德称之为有。 德状殊分说之为相。 为心攀历故曰名缘。 众圣同趣名归依处。 离世纷动说为寂静。 体无闇障名曰光明。 永绝危怖称曰安隐。 究竟所到故云彼岸。 是故得名非三世摄总以结之。 自下第二明空异法。 空无是法是故名无明空是无。 若有离下破有显无。 先破其有却显其无。 以诸外道计空为有故先破遣。 于中合有十一复次。 初一约就非色心法破空是有。 次一约心破空是有。 后九约色破空是有。 初中若离如是等法更有法者举他所立。 谓离向前涅般之法。 应三世摄以理徵责。 虚空若同是有法者重牒所立。 不得非是三世所摄以理遮责。 第二约心破空有中。 世人说空名无色等举他所立。 即心数者徵同心法。 若同心下徵为三世。 若三世下徵为四阴。 是故离下结成无空。 就后九番约色破中。 初破虚空体是光明。 二破物住处以为虚空。 三破空次第。 第四破其空实等三以为虚空。 五破空可作。 六破无碍处以为虚空。 七破虚空与物共合。 八破指住处以为虚空。 九破虚空为物所依。 初中外道言空是光举他所立。 若是光下徵令是色。 虚空若下徵令无常。 是无常下徵为三世。 若三世下以是三世徵为非空。 亦可说下立空为常。 翻破前执虚空是常。 便非三世乃至非色。 云何外道说为光明。 就其意解说空为常。 未可专决故云亦可。 第二番中人言虚空即是住处举他所立。 若有住下徵为色法。 而一切下徵为无常。 三世所摄徵为三世。 虚空亦下明空是常三世不摄。 翻破前执常非三世即非色法云何言处。 若说处下结以显非。 第三番中复有说空即是次第举他所立。 如去牆壁空相渐现名为次第。 若是次下徵为数法。 若可数下徵为三世。 若三世下徵为无常。 第四番中夫虚空者不离三法举他所立。 一空二实三者空实列他所立。 有人宣说无物之处是虚空界是故言空。 复有人言物住之处是虚空界是以言实。 有云并是故言空实。 下就破之。 若言空是牒举初句。 空是无常徵以显非。 何以下释。 实处无故所以无常。 若言实是牒举第二。 空亦无常徵以显非。 何以下释。 若空实是牒举第三。 空亦无常徵以显非。 何以下释。 二处互无故是无常。 是故已下结空为无。 第五番中如说虚空是可作法举他所立。 如说去等辨他所立。 一切作下徵令无常。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六番中世说法中无罣碍处名为虚空举他所立。 于一法所为具为分进退徵定。 下对破之。 若具处有余处则无破其具边。 若分有下破其分边。 若分可数是一过也。 可数无常是二过也。 第七番中先举他说总非不然。 说空无碍与有共合是一门也。 复言在物如器中果是二门也。 此二皆非故曰不然。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先破初门。 若言并合即有三种徵定所立异等列名。 空静物动两聚一处名异业合。 如鸟集树类以显之。 鸟喻物业。 树喻空业。 空物俱动两聚一处名共业合。 如羊相触类以显之。 物前空缩物退空进故说如似两羊相触。 有说此物先与空合彼物亦先与空共合。 两合同聚已合共合。 是义云何。 如树先与虚空共合。 鸟复先与虚空共合。 鸟来上树则得名为已合共合如是一切。 如二双指合在一处类以显之。 下就破遣。 若异业合牒举初门。 则有二分定其二业。 初业空业列其二名。 下就破之。 于中有二。 一以合破常。 二若言虚空是常已下约常破合。 前中初言若空合物空即无常是一破也。 同物无常方名为合不同无常不名合故。 若物合空物即不遍如其不遍是亦无常是二破也。 此义云何。 物业不遍将不遍物与空共合。 空随有物亦应不遍。 以不遍故空应无常。 就下约常破合之中。 若言空常与动物合是义不然举以总非。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若空是常物亦应常明物有其同空之过。 物若无常空亦无常明空有其同物之过。 若言虚空亦常无常遮其并立。 前人被徵喜立两义故举以非。 虚空一法云何是常。 复名无常以有此过是故不得说空合物。 次破第二共业相合。 先牒总非。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虚空名遍直立道理。 若与业下徵有齐空令有亦遍。 若是遍下徵令齐遍。 若一切下徵令齐合。 不应说下责其分合。 下破第三已合共合。 先牒总非。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先无后方合者明其共合无常所以。 先无后有是无常者正明共合有无常过。 是故已下结破共合。 喻合可知。 此初门竟。 次破第二空住物中先牒直非。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于中先就无器时破。 如是虚空先无器时住在何处责其住处。 若有住下明有住处虚空即多。 彼空住处先有虚空如有器中所盛虚空在彼住是以言多。 如其多下以多破常。 有多有少云何名常。 云何言遍以多破遍。 此处遍多何得言遍。 下复就其有器时破。 若使虚空离空有住举其处破。 器中之空未有器时余空处住。 器起之时舍本空处来器中住。 是故名为离空有住。 有物亦应离虚空住将有类破。 世间有物先依空住。 余物起时亦应舍空余有中住。 世间有物无有能得离虚空住。 虚空亦尔。 云何而得舍本空处来有中住。 是故当知无有虚空结空为无。 下第八番破指住处以为虚空。 与前第二物住之处名为虚空大况相似。 破法不同故须更论。 若有说言指住之处名为虚空举他所立。 当知已下徵令无常。 何以下释。 于中初明指住之处名为空故随指有方。 一切常下明有方所必是无常。 于中先明常法无方。 以有方下明有方故必是无常。 若无常下明是无常不离五阴。 要离已下明非五阴是无非有。 下第九番破彼虚空为物所依。 于中有三。 第一汎明依他住法悉是无常。 举此为显所依之法是无常矣。 二譬如下举本显末。 明其所依是无常故能依无常。 于中四对。 一草木依地。 二地依于水。 三水依于风。 四风依虚空。 为显第四举余类之。 一一对中皆初明其末来依本。 后就本中辨明无常类显于末。 是中宣说虚空无常令风无常从他意说非佛自义。 论佛自义虚空无法不为物依。 三若无常下以空无常破常破遍。 此乃反难非显正义。 若论正义空是常遍则非无常。 非无常故非物所依。 上来合有十一复次破空是有。 虚空无故非过去下显空是无。 先法后喻。 前第一段明法异空。 次第二段彰空异法。 下总结异。 法异空故我说佛性常非三世。 空异法故无非三世。 断三世因名断善来明佛能知佛性五阴化生信解。 自下第二明佛能知法相五阴化起治行。 于中麁二。 一知染阴。 二知净阴。 细分有四。 一知染果谓凡五阴。 二知染因谓业烦恼。 三知净果谓佛五阴。 四知净因所谓圣道。 具知此相名知诸阴。 文中有三。 一知常无常二种果阴。 二迦叶白云何色从烦恼生下辨因显果。 三迦叶白如佛所说三漏已下广论其因。 前中初明生死五阴。 迦叶白佛智者即是菩萨已下明佛五阴。 初中有四。 第一如来略明自己不与世诤。 二何以下显不诤相。 说有说无皆同智者故曰不诤。 三迦叶言下显向初段不诤所由。 先问后辨。 辨中初举次列十名。 此十与前师子吼中修十相似。 信戒近友正与前同。 内善思惟前名寂静。 精进正念亦与前同。 是中智慧前为第十此为第七。 正语乐法亦与前同。 怜愍众生前名惠施。 如是下结。 四迦叶白下显前第二说有说无先。 问后辨。 文显可知。 自下第三明佛五阴。 先问后答。 问中初先定其智者。 即是菩萨一切圣人。 下就设难。 难有四句。 一责佛不同世智说有。 世智说阴有其无常苦空无我。 如来云何不同其说乃说佛身常恒无变。 二责佛不同世智说无。 世智说阴无常乐等如来云何说言是有。 三责佛不与世诤之言。 作如是说云何不诤。 四责佛远离颠倒之言。 于中四句。 一以理明佛远离三倒。 二列三名。 三应说下明佛离倒应说佛色是无常等。 四今乃下以佛说常徵破离倒。 下佛答中初明凡色从烦恼生彰其智者说有无常苦空所以。 后明佛色远烦恼成彰已宣说常恒所由。 上来明果。 自下第二辨因显果。 于中有四。 一明凡佛二种阴因。 二明得果。 三结法属人。 四结答上问。 前中先明凡夫阴因。 初问起发。 云何为色从烦恼生且问色阴。 余类可知。 下佛为辨。 烦恼有三总以标举。 欲有无明列其三名。 智者应下明佛阴因。 于中有五。 一直观漏因。 二明须观因。 三观漏果。 四观漏轻重。 五修道断漏。 初中有四。 一观漏过。 二教生厌想。 三教修断意。 四因修能。 初中复四。 一略观漏过。 智者应观三漏过患。 二所以下略明观益。 知罪过已能远离故。 初问后辨。 辨中先法后喻可知。 三如人将下对向初段重显漏过。 先喻后合。 喻中如人喻彼三漏。 漏盲喻凡夫。 盲无慧目惑起牵之至生死处名为将盲至棘林中。 惑性无常起已谢往名舍之还。 亦可此惑性成在心暂起牵人还入性中名舍之还。 凡无慧目处苦难脱故言盲人于后难出。 假设得脱众苦备经故言设出身体坏尽。 下合显过。 凡合盲人。 不见漏过合其盲也则随顺行合前被将至棘林中。 四如其见下对前第二明知利益。 见则远离知过报微略明知益。 有四人下广显知益。 于中初先汎举四人。 次列四名。 若人能下约就此四明知利益。 能观烦恼作受但轻对一二三以劝观过。 自下第二教生厌想。 智人作念我应远离已起过中生心欲离。 又复已下未起过中制意不作。 何以下释。 自下第三教修断意。 句别有四。 一念修有益。 我若修道当因是力破坏诸苦。 二是人观下由前思念令惑轻薄。 三既见下由惑轻薄心生欢喜。 四复作念下知道力大决意修习。 自下第四因修得离。 初离烦恼。 后明离苦。 上来第一直观漏因。 是故我于经中说等举昔所说明须观因。 是前观漏有利益故我说应当观漏及因。 何以下释。 于中无明下观之失。 先问后辨。 后明观益。 先问后辨。 辨中初法次喻后合。 自下第三次观漏果。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知从善下正观漏果。 观果报下明观利益。 自下第四观漏轻重。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观轻重已先离重下随知渐断。 智者若知烦恼因下是第五段修道断漏。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上来广辨凡佛阴因。 自下第二明因得果。 初言若人能知烦恼烦恼因等明向后段佛因得果乘言便故。 若不能下明上初段凡因得果。 自下第三结法属人。 初知烦恼烦恼因等结前无漏得果属佛。 先结属佛。 后就明常。 不知恼下结上有漏得果属凡。 先结属凡。 后就其人明阴无常。 自下第四结答上问。 迦叶向前责佛所说不同智者。 并责如来不名不诤。 佛今答之。 先定智者谓佛菩萨。 一切圣也下约之答问。 菩萨诸佛说是二义我亦如是明已所说同诸智者。 谓说上来凡夫五阴从烦恼生是无常苦。 诸佛五阴不从恼生是常乐我名为二义。 是故我说不与世诤。 结成已说不与物诤。 上来第二辨因得果。 自下第三广辨其因。 于中偏明无漏之因有漏不说。 文别有五。 一修道断漏。 二迦叶白云何名为清净行下辨出道体。 三有漏法亦复能作无漏因下彰道分齐。 四若有知根知因已下明摄道法。 五迦叶言毕竟即是涅槃已下明趣道仪。 亦名修习趣道方便。 前中初先断除烦恼。 次明断业。 后明断苦。 断烦恼中初断漏体。 观受知是漏近因下断漏因缘。 前中有四。 一观漏体。 二观漏因。 三观漏果。 四修道断漏。 观漏体中迦叶初问。 云何名欲乃至无明。 下佛答之。 先解欲漏。 初言内觉因外缘等正解欲漏。 是故我下引说证成。 次辨有漏。 初先正辨。 后简欲过。 下解无明文别有三。 一当相正解。 二无明即是一切本下彰无明过能为惑本。 三迦叶白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前中初言不能了知我及我处不别内外正辨其相。 我及我所汎解有四。 一神主为我诸阴为所。 不知此无名曰无明。 二假人名我假法为所。 不知此无名为无明。 三内法名我外法为所。 不知此无称曰无明。 四佛性名我真中所有德义差别说为我所。 故上文言知我我所是人出世不识此义名曰无明。 内之与外解亦多种。 一众生名内外法为外。 不了此无名曰无明。 二阴界等事相名外苦无常等法相为内。 不识此等名曰无明。 三有法为外空理为内。 不识此等名为无明。 四真法为内情相为外。 不识此等名曰无明。 五真性为内真用为外。 不识此等名为无明。 名为下结。 第二段中初言无明即诸漏本正辨其过。 何以下释。 无明因缘于阴入界忆想作相名众生等明依无明生于三倒。 以是因缘生一切漏谓依三倒生余四倒及贪瞋等一切诸结。 故名无明为诸漏本。 是故我下引说证成第三问答重显之中有两问答。 迦叶初先举昔徵今。 如来昔说不善思惟生贪瞋等今何因缘乃说无明。 下佛为释。 释有三句。 一彰无明及不善思互相增长。 二其能生下明此二种同能生长诸余烦恼。 于中初先汎论一切生长烦恼皆悉名为烦恼因缘。 谓六尘等。 下明亲近烦恼因缘生烦恼者悉是无明不善思惟。 是故此二同能生长一切烦恼。 三如子下分定亲疎。 如子生芽子是近因四大远因。 烦恼亦尔。 不善思惟以为近因无明为远。 迦叶下复举前徵后。 如来前说无明是漏云何复言因无明故生于诸漏。 下佛为释。 释中有三。 一说根本无明住地为无明漏。 余三倒等麁起烦恼同为所生。 文中初言无明漏者是内无明无明地也。 内迷真如不了不见故名为内。 因于无明生诸漏者是内外因。 辨其所生生三倒等麁起烦恼与彼所起而为因也。 就所起中三倒之心迷覆无常苦空无我因缘之理立为定有名之为内。 四颠倒等于前所立定有法中不了不识颠倒建立我我所等名之为外。 二直就前所生法中分取三倒。 内迷之心为无明漏。 四颠倒等麁起烦恼同为所生。 文中初言说无明漏是名内倒是三倒也。 下辨其相。 不识无常苦空无我故名为内。 若说一切烦恼因缘是名不知外我我所。 是四倒等麁起烦恼于阴界等麁事法中不了不识横计为我或为我所名为不识外我我所。 三一切无明为无明漏生阴界等生死之果。 文中初言说无明漏无始无终是其一切无明惑也。 不简本末始终之别一切通说为无明漏名无始终。 不道无明前无原始后无终尽名无始终。 从此一切无明烦恼生阴界等。 次观漏因。 有两问答。 迦叶初先举佛昔言请佛辨释。 佛答有四。 一教观察生烦恼缘。 何缘生恼是其总也。 造作下别。 二教观察转烦恼缘。 何缘转下如是等也。 三作是观下明观利益。 四是故我下结成昔说以答前问。 迦叶下复重问如来。 众生一身云何能起种种烦恼。 佛为辨之。 先喻后合。 次观漏果。 有二问答。 迦叶先请云何观果。 下佛为辨。 文别有三。 一教观诸漏能生苦果。 于中先明生恶趣果。 后生人天。 人天之身物多贪着故就辨过令人厌离。 得人天身即是无常苦空无我明具四过。 下复显其苦无常相。 得三苦者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三无常者谓生住灭。 又复分段念性不成亦是三也。 二教观漏能生恶业。 能令众生作五逆等。 三教智者励意不造。 我得是身不应生恼受恶果报。 迦叶下复将无漏果对前徵问。 句别有三。 一乘佛前言问无漏果在断中不。 于中初言有无漏果举其法体。 复言智者断诸果报牒佛前言。 无漏果报在断中不正对徵问。 上明圣人求无漏果云何言断。 于中初言诸得道人有无漏果举其法体。 下就设难。 如其智者求无漏果云何佛说一切智者应断果报。 三问圣人断诸果报云何得有无漏果报。 为此难者欲使如来解无漏果异前所断是以难之。 下佛为释。 释意如何。 明无漏法体非是果亦无复报。 是故不入所断报中。 圣人虽求不妨断除有漏之果。 虽复断除有漏之果不妨有。 文中有三。 一明无漏体非是果。 从他世间果报作名名无漏果。 为辨此义文中汎举诸法类显。 如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略开二门如世人等寄就世人言说显之。 我亦如等就已所说显之。 是中正取因中说果类显圣人无漏果报因中说果。 二一切圣下明无漏法不生后果。 但诸圣人修道力故更不生漏。 此不生漏由道故得名无漏果。 文中初言一切圣人无无漏果明不生后。 一切圣人修道果报更不生漏故名果者。 无漏功德望道名果。 三有智之人如是观下明观利益。 自下第四修道断漏。 初先正辨。 迦叶白下问答料简。 有两问答。 迦叶初以众生烦恼因果俱恶难破有修。 文别有四。 一明烦恼因果俱恶。 二难破有修。 三明众生即于烦恼。 四难破有修。 初中先法次喻后合。 法中四句。 一明众生从烦恼起。 二明烦恼是恶非善。 三明烦恼能生是恶所生亦恶。 四就烦恼分定因果。 先举次列。 后明俱恶。 喻文可知。 合中四句。 一明因果俱是众生。 二明因果俱是烦恼。 三明烦恼即是众生。 四明众生即是烦恼。 余三可知。 下佛答之。 先叹次勅后为辨释。 迦叶下复以诸烦恼相生不绝难破有修。 佛为释之。 明有烦恼不作后因故有修道。 先喻后合。 前次断烦恼。 下次明断烦恼因缘。 受想触欲是惑因缘。 先明断受。 次明断想。 后明断欲。 触即在于受想中说更不别论就断受中文还有四。 一观受体。 二观受因。 三观受果报。 四修道断受。 前观受中句别有六。 一观受心。 能为一切漏之近因谓内外者。 断一切漏无明三倒名为内漏。 余名为外。 二明由受不绝诸漏。 三明由受不出三有。 四明由受发生三倒。 五明由受起于爱结。 六明由受发生诸业。 初先正辨。 是故我下引说证成。 是故智下结观劝察。 次观受因。 句别有六。 一推受所因。 二若因缘下知受无因。 三复观下知受不从自在等生。 四是受皆从和合已下知从爱生。 五是和合下知受体性非有非无。 六是故下结意断除。 次观受果。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下正观察。 文别有三。 一观受生缚。 谓能招苦断灭善根。 二能生解脱。 三明观利益除因离果。 作是观时不作受因略明观益。 下广显之。 先问后辨。 何受作爱推受所生。 何爱生受推爱所生。 若能深下明观利益。 下次明其修道断受。 文有广略。 略中五句。 一推爱受在何处灭。 二因观便知见有少灭即知当有毕竟灭处。 三因知生信。 四推脱所因知从八正。 五知已正修。 下广显之。 云何八正问前起后。 下对辨之。 文别有五。 一观三受能增身心。 二观察受因。 三重复观受。 四观受果。 五随知断除。 就初段中先举三受。 次列其名。 后彰三过能增身心。 第二段中何因能增触因缘也。 徵前起后。 下广辨之。 先举三触。 次列其名。 触是心数生一切法。 今随所生开分为三。 如杂心中宣说五种增语及有对明无明处中是其五也。 增语有对约识分别。 意识相应能发语言名增语触。 五识相应触对现境名有对触。 后三约法。 能生圣道名为明触。 生烦恼者名无明触。 余名处中亦名非明非无明触。 今彰后三略无前二。 下辨其相。 明即八正。 余增身心及三种受。 是故我下随过断除。 第三段中初明受心亦因亦果。 当观已下劝人观察。 云何下释。 是故下结。 第四段中智观受已复能观爱结前生后。 受报名爱总辨其相。 有二下别。 先举。 次列。 下辨其相。 言杂食爱因生老等其言颠倒。 若正应言是生老等一切有因无食可知。 自下第五随知断除。 于中三句。 一教反推不断食爱不离生等。 二教反推不断受因不得道果。 三是故下依次正断。 先断触数。 次受。 次爱。 后结名道。 若有能下结成有修。 涅槃义记卷第十(之上)应永三年十月日加修复补朽失处了。 老比丘贤宝涅槃义记卷第十(之下)隋净影寺沙门释慧远述下次观想。 于中亦四。 一正观想。 二观想因。 三观想果。 四修道断想。 初中有五。 一寻末推本。 观前受爱从于想生。 二广显想过。 三正明观想。 四知想分齐。 五明断有益。 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初何以故徵前起后。 次对辨过。 众生见色亦不生贪简识异想。 受亦不生简受异想。 若于色下正显想过。 是故已下结劝观想。 第三段中云何观想问以起发。 念一切生未得正道皆有倒想对问略辨。 云何倒想重问起发下对广论。 第四段中明想分齐。 差别说三。 先举。 次列。 下辨其相。 三番辨之。 一约境分别。 小因缘生名为小想。 如是等也。 二约定分别。 未入名小。 已入名大。 十一切入名为无量。 三约界分别。 欲小。 色大。 无色无量。 第五段中初先正明断想利益。 三想灭故受想得脱。 迦叶下复问答重显。 迦叶初先执通难别。 灭一切法名为解脱。 云何如来说想受灭名为解脱。 下佛为释。 释意如何。 明想与受是惑根本举本摄末。 故虽说二而摄一切。 文中如来举类显之。 类相如何。 有法依人。 说人解法。 有人依法。 说法解人。 所类如是。 一切烦恼依想受生故说想受即知一切烦恼皆灭。 类中初言如来或时因生说法闻者解法因法说生闻者解生略以标举。 次辨其相。 下约显法虽说想受即已总说一切可断。 次观想因。 文别有三。 一正观想因。 二生起后果三于前因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前中四句。 一结前生后。 二是无量下寻果知因。 三触有二下就因分别。 先举次列后辨可知。 四观触生想。 此初段竟。 第二可知。 第三段中有两问答。 迦叶初先执圣同凡明圣有倒请佛释遣。 文中初言若以因此烦恼之想生倒想者牒佛上言。 前文说言因烦恼触生于倒想今还牒前。 何故乃云因烦恼想生于倒想。 准依成实说想为触。 触即是想。 故今迦叶就想以牒。 若依毗昙触与想俱。 从伴以牒。 是故说言从烦恼想生于倒想。 下就所牒约圣作问。 圣有倒想而无烦恼是义云何。 如来反问云何圣人而有倒想。 迦叶下复辨倒对佛。 佛下为释。 明凡着想可名颠倒。 圣人俱有世流布想云何颠倒。 先举二想。 次列。 后释。 释中圣人有世流布就圣正解。 一切凡下举凡显圣。 先辨后结。 观果修断文皆可知。 下明观欲。 文还有四。 一正观欲。 二观欲因。 三观欲果。 四修断欲。 就初段中欲心为体。 文偏举境。 智者观欲即是色等略以标举。 即是如来因中说果释为欲义。 此五非欲能生欲心。 因中说果故名为欲。 从此生欲实非欲也。 释显其相。 次观欲因。 当知欲心倒想为因。 文中有五。 一明痴人于前色等贪求受之生于倒想。 贪求欲也。 欲起贪求先生倒想。 二依想生受。 三依前倒想生十种想。 言十想者。 所谓色声香味触想。 生住灭想及男女想。 前五倒想即以为五。 加起后五名生十想。 亦可于前五尘境界重起心想通余说十。 四明依想所生欲心能造恶业。 五结劝观想。 观果修断文皆可知。 下次观业文还有四。 一观业体。 二观业因。 三观业果。 四修道断业。 前中初先结前生后。 何以故下辨明须观业之所以。 以前烦恼能作生业及受业故。 先徵后辨。 受想触等牒前烦恼。 能作生业不作定业隐终论始。 初发善恶能生后果名作生业。 未润受果名不作受。 如是烦恼与业共行即有二者始终通辨。 前作生业更润生果通前说二。 生受列名。 是故下结。 是前烦恼能为二业故须观之。 下辨业相。 约具说三。 初举。 次列。 下广分别。 四义辨之。 一业及业果相对分别身口二种起作名业。 从意业生故名业果。 意能思量造作名业。 不从业生故不名果。 以业因故即名为业释以显之。 二内外分别。 身口名外。 意业名内。 三生受分别。 义如前释。 四期正分别。 正业名意期业身口略分二相。 依前意业身口之中期会而成。 故名身口以为期业。 先发。 下释。 是故下结。 次观业因。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爱无明触是其因也。 从无明触生于爱心。 从爱起于身口意业。 次观业果。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辨中有二。 一约黑白四业分别。 二约善恶二业分别。 前中先举。 次列四名。 义如别章。 此应具论。 下辨其相。 迦叶白下问答料简。 迦叶初问。 次前宣说无漏无报。 今云何言有其不黑不白报乎。 下佛答之。 明无漏法从有漏生故得名果。 不生后果故不名报。 于中约对有漏显之。 先举二数。 次列。 下辨。 四中前三亦果亦报。 从前因生故名为果。 更生后果故名为报。 不黑不白是果非报。 义如前解。 迦叶下复重为徵问。 无漏非黑何不名白。 下佛为释。 无有报故是一义也。 以无果报白相不显故不名白。 对黑名白是二义也。 有漏之善对黑名白。 无漏双对是故名为不黑不白。 又此绝对是故亦名不黑不白。 我今乃下重释初义。 名为寂静重显第二。 以寂静故绝黑白相名不黑白。 下约善恶二业明果。 如是业者有定受处总以标举。 如十恶下略分生处。 下广显之。 十恶有三谓上中下。 上生地狱。 中生畜生。 下生饿鬼。 依大智论善业亦三谓上中下。 上品生天。 中品生人。 下品修罗。 今此偏约人道分四。 初举。 次列。 下辨生处。 下生郁单。 中生弗娑。 上生瞿耶。 上上阎浮。 问曰上说北方为上。 今以何故下生郁单上上阎浮。 此各有以。 若论果报北方为上阎浮为下。 若论起道阎浮最胜郁单最劣。 今望起道故说上善生阎浮提下生郁单。 下明修断。 智人作念云何断果推求断法。 复作念下明知断义。 是故下断。 是即下结。 下明观苦。 文亦有四。 一正观苦。 二观苦因。 三观苦果。 四修道断苦。 前中初言观业恼已次观是二所得果报结前生后。 是报即下斥其果体。 既知是苦即离受生明观利益。 知苦断集故离受生。 智者复观烦恼缘下广辨苦相。 于中有四。 一观十二因缘之苦。 二观五道三观三界。 四观八苦。 前中初列十二因缘。 次总结之。 后明观益。 十二因缘义别有六。 一约五世明十二缘。 如彼七十七智中说。 二约三世。 三约二世。 四约一世前后分别。 五就同时别体分别。 六就同时同体分别。 后之五门如别章释。 此中约就五世分别。 过去过去立其二支。 烦恼因缘生烦恼者。 从彼过去过去烦恼生于其次过去无明。 业因缘故生烦恼者。 从彼过去过去业行生于其次过去无明。 其次过去亦立二支。 烦恼因缘生于业者过去无明生于行支。 业生苦者谓从前行生现识支。 现在世中立其四支。 言苦因缘生烦恼者谓从现在识等五果起于爱取。 烦恼因缘生于有者从现爱取起现有支。 有生苦者从现有支生次未来生老死支。 有生有者从现有支生未来有。 现在世中善恶二业为自分因。 远生未来善恶业故。 其次未来立其三支。 有生业者未来业行前后相生。 言业因缘生烦恼者从未来世所造之业起未来世润生烦恼。 烦恼生苦者从未来世润生烦恼生于未来未来生支。 未来未来唯立一支。 苦生苦者从彼未来未来生支即生彼世老死支也。 上来广辨。 下次结之。 智者若观当知是人能观业苦就要略结。 之言略少。 若具应言是人能观烦恼业苦。 何以下释。 如上所观即是生死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体是烦恼业苦所收。 是故观者名为能观烦恼业苦。 若人能下明观利益。 由观厌故不造新业能坏故业。 次观五道。 先观地狱。 初总标举。 观一乃至百三十六别以显之。 大狱有八。 一等活地狱。 二黑绳地狱。 三名众合。 四名叫唤。 五大叫唤。 六热地狱。 七大热地狱。 八阿鼻地狱。 是八大狱一一各有十六眷属。 通本合有百三十六。 一一狱下辨其苦相。 皆是已下辨因令断。 次观鬼畜。 下观人天。 此第二竟。 次观三界。 皆从恼业略以标举。 下广显之。 两喻两合。 下观八苦。 指上广显。 上来观苦。 次观苦因。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即爱无明正出因体。 下辨其相。 两义分别。 一就求身求财分二。 先举次列。 二俱是苦辨过令厌。 是故当下辨因令断。 二就贪身贪色分二。 先举次列。 爱身名内。 着色名外。 下彰其过三番辨之。 一偏约起业。 以彰其过。 内能作业。 外能增长。 现贪身乐造作罪业名为作业。 着外色境令罪炽盛名为增长。 二通望业果以彰其过。 内能作业。 外作业果。 为求后身造诸业行名为作业。 由贪色境于受身时润生后报名作业果。 由内作业故断内爱。 业即得断。 由外作果故断外爱。 果即得断。 三偏望苦果以彰其过。 内生来苦。 外生现苦。 内贪己身造业趣求故生来苦。 外贪色欲追求生恼故生现苦。 次观苦果。 爱取烦恼从现苦生名为苦果。 今此观之。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苦果即取约苦明取。 受心亦是据终以举。 爱果名取约爱明取。 是取因缘即内外爱约取明爱。 内外如上。 即有爱苦约末显本。 取从爱生。 故有取者即有其爱。 爱从苦起。 故有爱者即有其苦。 又复取者远从苦生。 是故有取亦知有苦。 亦可此言约本显末。 是取非直从爱而生亦能生爱。 故有取者即便有爱。 故下文言取因缘爱由爱受苦故言有苦。 下明修断。 句别有四。 一观爱取互相因起。 二知断爱取业苦不生。 三正修断。 四若人下结。 上来第一修道断漏。 自下第二辨出道体。 于中初说大般涅槃经以为道法。 后说三十七菩提分以为道行。 法中迦叶初先总问。 云何梵行。 如来总答。 一切法是。 迦叶重问。 一切不定何等一切。 下佛先叹。 后为辨之。 涅槃经是。 于中初以四十二句别叹经胜。 后总结叹。 行中初言我说此经虽摄一切梵行即是三十七道正出道体。 下叹显要。 若离不得声闻果等反叹显要。 以是缘下顺叹显要。 何以下释。 释中四句。 明道性能成其要义。 自下第三明道分齐。 有四问答。 迦叶初问。 有漏能作无漏法因以何义故不名梵行。 下佛答之。 有漏颠倒故非梵行。 第二迦叶问世第一为漏无漏。 佛答有漏。 第三迦叶就之设难。 彼性不倒何故不名为净梵行。 佛答第一为无漏因。 似于无漏向无漏故不名颠倒。 一念不续故非梵行。 第四迦叶举彼众生五识作难。 五识非倒复非一念以何义故不名梵行。 迦叶以彼五识之心取境不谬故言不倒。 前后数起各非一念。 不言一一多念相续名非一念。 佛答五识有漏颠倒故非梵行。 先举次释。 增漏名漏解为漏也。 着想倒等释为倒也。 问曰着想是想非识。 今以何故宣说五识以为着想。 依如成实。 想是通名意识所收。 若依毗昙。 想是心法非六识体。 然是通数与六识俱。 此经所说多同毗昙。 五识之心与倒想俱。 从伴以彰名为倒想。 三十七品性非倒下举是显非成前非梵。 自下第四明摄道法。 根等九种是其道法。 修起名摄。 文中初先略以标举。 若知根因乃至毕竟名净梵行。 迦叶白下问答广论。 先问后答。 答中先赞。 后为辨释。 释中初先通解九法。 根本因增。 云何异下别释初三差别之相。 前通解中合有五番。 初番定体。 中间三番约修辨相。 后一类释。 就初番中初八是因。 终一是果。 因中八种。 即是十种。 通大地中八之数也。 十通地者。 如毗昙说。 想欲触慧。 念思解脱。 忆定及受。 除想及忆。 余者皆是。 根是欲数。 因是触数。 摄是受数。 增是思数。 主是念数导是定数。 胜是慧数。 实解脱数。 于此八中受念定慧。 道品法中具列其名。 余虽不列道理具有。 问曰此思与道品中正思何别。 彼是觉数此是思数两体全别。 问曰何故偏举此八。 以此通数常相随逐成道要故。 问曰想忆亦是通数何故不举。 想于趣道远方便中非不有力。 正道之中假之义微。 忆于道法无大功力为是不举。 余别心法有无不定故略不举。 从斯道因得涅槃果名为毕竟。 中间三番约修辨中。 初就出世成熟行中以别九法。 次就从始趣终门中以别九法。 后就从小入大门中以别九法。 就初番中先解欲心以为根义。 于中初法。 次以喻显。 喻别有四。 迦叶白下问答会通。 有两问答。 迦叶先举不放逸心对欲徵问。 下佛为释。 欲是生因。 不放了因。 迦叶下复举佛对问。 如来为释。 初知因佛自证因欲。 次解明触以为因义。 先问后解。 解中合有十阶九对。 此九对中藉前生后悉名为触。 非唯一种。 就初对中先定触体。 或说为慧或说为修此为取信对慧辨之。 下将信心对近善友以解触义。 近友望闻即复名触。 如是一切。 次解受心以为摄义。 先牒后释。 释中受时能作善恶总相通论。 受因缘故生烦恼等约对显治。 增等可知。 解毕竟中虽得世乐出世乐等简非异是。 若能断等彰是异非。 要息缘治方为涅槃毕竟寂静无为之义。 故断三十七品所行名涅槃矣。 妄智是障故须断之。 是故我下结彼涅槃为毕竟义。 自下第二直就大乘从始至终以别九法。 初四可知。 因是四法能生长道欲念定智举法大多。 长一欲字。 当以念心共欲相随。 并伴通举故有此欲。 与禅支中忆念相似。 彼正明念通忆而举。 此亦同然。 余皆可知。 第三番中从小向大以别九法。 文亦可解上来三番合为第三约修广辨。 下次类显。 约十二缘类显九法。 欲名识者识心缘境义说为欲。 六入触对六尘境界义说为触。 受能领纳故名为摄。 无明迷惑增长业行故名为增。 名无明心为无明识。 名之与色是报体性故说为主。 爱能导生诸烦恼结故名为导爱中增强方名为取故说为胜。 有实得果故说为实。 生老病死因缘中极名曰毕竟。 此等皆就相似义说不依次第。 上来一段通释九法。 下次别解。 根因及增三法差别。 以此三义麁况相似故须辨异。 先问后辨。 辨中五番。 初番直就起因辨异。 根即初发因即相似续生似前。 增减相似生相似者舍前自分更起胜进。 二就起因得果辨异。 根即是作初作因也。 因即果者由前作因牵生当果。 所生当果与后现时果用为本故名当果。 以之为因彼果现用说之为增。 下重显之。 未来之果以未受故名之为因受时名增。 三就增因得果起用三义辨异。 根即求者造因求果得即因者所得之果能为用本故名为因。 用即增者依果起用说之为增。 四约位辨异。 根即见道因即修道增即无学。 五缘正二因得果辨异。 根即正因如世种子。 因即方便如世水土。 得果名增。 自下第五明趣道仪。 亦说名为趣道方便。 迦叶先问毕竟涅槃云何可得。 下佛为辨。 明修十想故得涅槃。 于中有四。 一开章门。 二总结叹。 三广辨释。 四总结叹。 前中初举。 下列其名。 名中初六明摄对治。 后四离过。 治中初三观法通义。 后三观于内外之事。 后离过中观过生厌名多过想。 无碍正断名为离想。 解脱证除名为灭想证寂离染名无爱想。 若约位分。 地前修厌名多过想。 见道断惑名为离想。 修道除结名为灭想。 无学清净名无爱想。 此四犹是地经之中依厌离灭回向于舍。 第二段中结叹可知。 第三释中初六摄治一处辨释。 初先正辨。 后明观益能成七想。 前正辨中初观无常。 先问后辨。 辨中有三。 一观色无常。 二观心无常。 三总结叹。 就观色中文复有三。 一分人为二。 初发久行。 二分法为二。 谓麁与细。 三就人辨观。 先就初发明其观麁。 后就久行彰其观细。 麁中约就内外起观。 众生名内。 外物名外。 先开二门。 次辨。 后结。 辨中有四。 一就所见内法起观。 二就所见外法起观。 三就所闻内法起观。 四就所闻外法起观。 初中四句。 一观众生五时变异故是无常。 二观众生肥瘦不定故是无常。 三观众生贫富不定故是无常。 四观众生善恶不定故是无常。 文皆可识。 第二所见外法无常。 文亦可知。 第三所闻内无常中既观见法复观闻法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初观诸天。 次观劫初一切众生。 后观轮王。 第四所闻外法无常。 文亦可知。 上来辨竟。 是故当知内外无常总以结之。 前明观麁。 下就久行明其观细。 既观麁已次观细者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于中初问次辨后结。 辨中初就未来之法观细无常。 后就现在。 就未来中于内外色乃至微尘在未来时已是无常略以标举。 何以下释。 释中初以可破坏相显细无常。 后以十时前后变改显细无常。 现中有三。 一观人盛衰显细无常。 二观四大及四威仪显细无常。 三观内外各有二触能为苦因显细无常。 于中初观内外各有二种苦因。 饥渴寒热出其因体。 饥渴内因。 寒热外因。 复观是下用前所观显法无常。 下结可知。 上来观色。 下次观心。 如内外色心法亦尔举色类心。 何以下释。 释中初言行六处者缘境不同显心无常。 或生喜等改变不定显心无常。 前色次心。 下总结叹。 是故当知色非色法悉无常者结无常义。 菩萨能下结无常观。 智者修已远离常慢赞明修益。 苦中初先结前生后。 次辨。 后结。 辨中有四。 一总观苦因于无常。 二观无常故受生老病死之苦。 三观无常故受于苦苦。 四观无常故生五盛阴。 次观无我。 于中初以无常及苦显法无我。 智复观苦即无常下破情显理。 于中有五。 一以苦无常破定有我。 苦即无常无常即苦观法非我。 若苦无常云何说下徵破情执。 苦非我下重显非我。 众生云何说言有我重破情执。 二以和合无性破我。 观一切法有异和合总明法和。 不从一和生一切法亦非一法是一切果别显法和。 一切和合皆无自性总明无性。 亦无一性亦无异下别显无性。 诸法若有如是相下结破说我。 三观诸法无独能作破定有我。 一切法中无一能作别推无作。 若一不下以一类余明皆无作。 四观诸法无独生灭破定有我。 于中初明不独生灭。 次明诸法和合生灭。 是法生已众生倒想言是和合从和合生明凡倒惑。 众生宣说生灭和合从于神我和合而生。 众生倒想无有真下破情显无。 五就一异破定有我。 于中先推何因缘故众生说我。 下正破之。 于中先就一异以定。 次就破之。 先就一破。 后就多破。 一多俱无总以结破。 次明厌食。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次辨。 后结。 辨中先教修习厌想。 后教正愿。 前教厌中初观四食无常苦等是可厌恶。 后观段食不净生厌。 复就前中先别后结。 别中先观段食生厌。 有三复次。 一观诸法无常苦等不应为食起三种恶若为贪食起三种恶所得财共苦无分者。 二观由食生身心苦。 苦中得食不应贪乐。 三观饮食能增长身。 我为舍身不应贪食。 观余三食及后总结文皆可知。 观不净中初先正辨。 迦叶言下辨观虚实。 前中初举。 何以下释。 是名下结。 后中先问后答可知。 教修愿中先举邪愿诫之令舍。 后举正愿叹之令学。 次明修世不可乐想。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 辨中有五。 初一切处皆悉具有生老病死故不可乐。 二一切处无进不退故不可乐。 三一切世间具受苦乐流转不定故不可乐。 四观世间舍宅已下明一切物无不是苦。 五观世间非归依处故不可乐。 次明死想。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 次辨。 后结。 辨中初先正修死想。 我今设得七日已下励意修道。 前中有二。 一观念无常。 先法次喻。 迦叶言下问答辨相。 二智者观命系属死下观分段无常。 于中初先观命属死。 智复观命如河岸下观死坏命。 先举六喻。 后合可知。 下以死想励意修道。 上来起观。 下明观益。 能成七想。 如上六想即七想因牒前生后。 下辨七想。 初问次列。 畏死勤修名常修想。 乐求常法名乐修想。 观诸众生为苦煎迫生慈愍心不欲恼害名无瞋想。 念诸众生无常流变无所恃怙不生嫉忌名无妬想。 于乞食时常修正愿名善愿想。 观身无我舍离慢高名无慢想。 厌离世间专心定意名于三昧自在想也。 下叹显胜。 先叹有行。 名善解下叹其有解。 前中初先叹其自行。 名大医下叹其利他。 自中初言是名沙门名婆罗门叹其人也。 以能息恶故名沙门。 梵行无染名婆罗门。 下叹其行。 先叹因圆。 到岸果极。 因中寂静洁解脱叹其断德。 不起恶业名为寂静。 离烦恼染说为净洁。 免离众苦说为解脱。 智者正见叹其智德。 知过求出故名智者。 识是达非称曰正见。 到果可知。 利他可识。 下明解中是名善解如来密者解上如来随自随他随自他等三种语也。 亦知诸佛七种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 初先自知。 后断他疑下释后四。 能呵三界释多过想。 远离三界释前离想。 灭除三界释上灭想。 于三界中不生爱着释无爱想。 自下第四总以结叹。 是名具十是总结也。 若有具下是其叹也。 上来第一问答辨法。 自下迦叶荷思赞叹。 陈如品者。 就此辨修成德分中大判分二。 三告至此约对影响辨修成德。 由前广论诸比丘等便能悟入。 故下第二重复对之辨修成德。 所为人中陈如为首。 佛偏对之。 即就其人以题章目名陈如品。 就此品中初至获得寂静色来是其辨修成德所摄。 因灭无常苦空等阴名为辨修。 证得常乐我净等阴说为成德。 有十五句。 初之六句约对果阴辨修成德。 色无明下有其九句。 约对因阴辨修成德。 准验斯文。 旧人相传言佛无色大成谬矣。 若有人能如是知下第四破邪通正分也。 于此分中对破外道以通正义。 对破众魔以通正说。 故名破邪通正分也。 文中有三。 一赞正毁邪以召邪徒。 二邪众云集。 三如来对破。 初中复三。 一赞其正。 若人能知是名沙门名婆罗门明其有人。 具足沙门婆罗门法明其有法。 二毁其邪。 初先直非。 若离佛法无有沙门无婆罗门明其无人。 亦无沙门婆罗门法彰其无法。 一切外道虚假诈下举诈显无。 初先直辨。 何以下释。 三我常下彰己所吼类劝陈如。 赞正毁邪名师子吼。 第二段中文别有四。 一诸外道闻毁咸瞋求欲告佛。 云已众中有人有法。 二诸外道诽毁如来以相安慰。 三因前诽毁有人赞佛众闻求试。 四诣王求听王引见佛。 初中先嗔。 后共详议。 第二段中四人发言。 初人言佛所作如狂不足可忧。 第二言佛宣说常等诱我弟子深是可愁。 第三言佛妖幻不真不久磨灭不须愁虑。 第四言已愁恼为物彰已能灭以安众心。 此第二竟。 第三段中文亦有四。 初有外道叹佛有德不应与诤。 二众闻嗔呵。 三因众呵广叹佛德。 四众闻求试。 文皆可知。 第四段中文亦有四。 一共诣王所王见嗔呵。 二赞王求试王复嫌责。 毁王赞已王便听许。 四王引诣佛彰彼欲问请佛为答。 文皆可识。 此第二段邪众云集。 自下第三如来对破以通正义。 问人有十。 始从阇提终至须跋。 此十人中三门分别。 一就见分别。 阇提婆私邪见外道。 说涅槃法为无常故。 先尼迦叶我见外道。 富那及净边见外道。 犊子是其疑心外道。 疑道有无并疑得者。 纳衣是其自然外道。 说一切法皆自然有不从缘生。 此亦其是边见所摄。 弘广须跋戒取外道。 弘广执取乞食为道。 须跋执取苦行为道。 二所显分别。 对初二人明涅槃法。 对彼阇提明了因所显性净涅槃。 对婆私吒明断障所得方便涅槃。 对次四人明其理法。 于中初对先尼迦叶明无我理。 对后二人明非断常中道之理。 对后四人明圣道法。 对彼犊子明其有道及有得者。 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 对彼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 对彼须跋明调心是道非是苦行。 实观是道非世八禅。 三随文辨释。 就初人中文别有四。 一标举问人。 二执邪难佛。 如来对破。 三请佛正义。 如来为解。 四求出家。 如来能许。 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先难后释。 难中初先难破涅槃常乐我净。 若瞿昙说亦常已下遮佛二语。 前中先别。 后总结难。 别中初先难破常义。 先定如来。 汝说涅槃是常法耶。 佛答如是。 下就设难。 若常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如世间法举事类徵。 瞿昙常说修无常下当法正难。 有四复次。 一修无常想获得涅槃故是无常。 二断贪等以为涅槃故是无常。 三从因解脱故是无常。 四明涅槃若同五阴即是无常。 若离五阴即是虚空。 于中初明五阴缘生故是无常。 后将解脱对之徵难。 同即无常。 异即是空。 若同虚空即非因生难我乐净。 各别一句。 一切因生皆无常下总以结难。 阇提恐佛被徵转计宣说亦常亦无常等故下遮之。 于中三句。 一逆取佛说推为二语。 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等岂非二语。 二列昔所闻明佛无二。 三瞿昙今下约之徵佛。 说于二语自言是佛是义云何。 下佛答中先对前难解涅槃常。 却对后遮明已无二。 前解常中初先取其所立性因决通已义。 汝等法中有二因下就其所解生了二因释通已义。 前中有六。 一共要定。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彼答言善。 二问汝性为常无常彼答是常。 三问是性能作一切内外因耶彼答如是。 四佛问云何彼具辨之。 道言从性生大等者此迦毗罗仙人所计。 彼仙获得世俗五通。 见过去世八万劫事。 八万劫外通力不及冥然不见。 便作是言八万劫外不应无法应有冥性。 从彼冥性起于最初觉知之心名为生大。 以此受生之原首故。 百论之中名初生觉。 从此复起彼中阴中受生我心说之为慢。 我是慢故。 百论之中说为我心。 从此我心生二种法。 一色二心。 色中合有二十一种。 谓从我心生五微尘。 所谓色声香味及触。 从五微尘生于五大。 所谓地水火风及空。 从彼五大生于五根。 所谓眼耳鼻舌及身。 从彼色尘生于火大。 火大生眼。 眼还见色。 从彼声尘生于空大。 空大成耳。 耳还闻声。 从彼香尘生于地大。 地大生鼻。 鼻还闻香。 从彼味尘生于水大。 水大生舌。 舌还别味。 从彼触尘生于风大。 风大生身。 身还觉触。 彼说五尘俱生五大大俱生根。 向前所论从强为言。 此前十五并五业根及心平等根。 通前合有二十一法。 五业根者手脚口声男根女根。 心平等者是其内心。 五大齐成故曰平等。 大齐成故心识多依。 色法如是。 所生心中有其三种。 谓染麁黑。 染者是贪。 麁者是瞋。 黑者是痴。 此三皆是受生烦恼。 于受生时男即于母生爱名染。 于父生瞋名之为麁。 女翻可知。 无明不了说之为黑。 通色合有二十四也。 然今文中先明生色。 初言从慢生十六法谓地水等据末超举。 五大五根五作业根及心平等是十六法从五法生谓色声等却举五尘。 下明心法。 是二十一根本有三总以标举。 染等列名。 染者名爱会名显示。 是二十五皆因性生总以结之。 前所生中有二十六。 大慢为二。 色法之中有二十一。 心法有三。 今以何故言二十五。 五业根中男女二根随人不并。 是故但云二十五矣。 此四段竟。 五佛问大等是常无常。 彼答性常大等无常。 六佛取其言决通已义。 如汝法中因虽是常而果无常。 我佛法中因虽无常果常何过。 此初段竟。 自下第二就其所解生了二因释通已义。 有七复次。 一问汝法有二因不彼答言有。 二问云何彼列其名。 三问其相彼具辨之。 四问二因得相作不彼答不得。 五问二种虽不相作有因相不彼答言有。 六问了因同所了不彼答不同。 七佛取所答释通已义。 我法虽从无常之因获得涅槃而非无常。 上来一段对其前难解涅槃常。 自下第二对其后遮明无二语。 于中有三。 一对上问中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等岂非二语明已不二。 了因得法是其常乐我净义故佛说常等。 生因得法无有常乐我净义故佛说无常苦无我等。 是故如来所说有二结成前二。 如是二语无有二者就前二语释成无二。 于一法中各施一言故曰无二。 是故下结。 二对上问中我曾闻说佛无二语明已无二称昔所闻。 于中初言如汝所闻佛出于世无有二语牒前问词。 是言善哉叹昔所闻。 所闻当今故曰善哉。 三对上问中瞿昙今者说于二语言佛我是是义云何明已无二故得是佛。 于中两句。 一对诸佛明语无二。 一切诸佛所说无差是故说言佛无二语正明无二。 云何无下释无差相。 了因所得同说有其常乐我净名同说有。 生因所得同说无其常乐我净名同说无。 二约诸法明语无二。 如来世尊虽名二语为了一语正明无二。 云何下释。 先问后解。 为使阇提更解异法。 故就眼等而解释之。 眼色两别名为二语。 生识义同名为一语。 乃至意法亦复如是。 上来第二执邪难佛如来对破。 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于中有三。 一请正义如来为解。 二彼彰已解如来反试。 三彼申已解如来述赞。 初中先请二语了一。 如来约就四谛辨之。 第二可知。 第三段中阇提初先自宣已解。 言苦凡二圣人一者。 凡夫但知六道事别名之为二。 圣知皆苦所以言一。 乃至道谛凡夫但知行事差别名之为二。 圣知诸行道义不殊故名为一。 佛赞可知。 此第三竟。 自下第四彼求出家如来听许。 于中初求如来勅度。 陈如度之。 彼获圣果。 第二人中文亦有四。 一举问人。 二执邪难佛如来对破。 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四婆私证果辞佛取灭。 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有四问答。 一问如来涅槃常耶。 佛答如是。 二问如来将不宣说无为涅槃。 佛答如是。 三难如来若是无者便同四无。 云何言有常乐我净。 于中初先辨立四无。 下将涅槃对之设难。 下佛答之。 辨明涅槃但是互无非余三种。 如是涅槃非先无者不同第一。 一切众生从本已来有涅槃性故非先无。 亦非灭无不同第二。 一证永寂故非灭无非毕竟无不同第四。 诸佛有故。 同异无下明同第三。 先总标举。 下别显之。 先就世事辨互无相。 后约显法。 此第三番。 四重徵如来若是异无涅槃便非常乐我净。 下佛答之。 彰世互无。 即带三无故是无常。 涅槃之法唯是互无不兼余义故是常等。 于中三句。 一简麁异细。 汝说异无牒其所立。 有三种无总显其相。 下别显之。 牛马悉是先无后有有未有无。 已有还无有已灭无。 异相无者如汝所说有其互无。 佛若更辨不异婆私。 故言异相如汝所说世间互无。 带此三无故是无常。 二辨细异麁。 向前三无涅槃中无是故涅槃常乐我净。 三世有病下就彼涅槃互无法中广解常义。 以诸烦恼是无常故。 涅槃无之得名为常。 于中三句。 一立喻显法。 先举三病。 次列三药。 下彰病治不得相有。 二约喻显法。 先举三过。 次列三治。 下彰过治不得相有。 三就之辨释常无常等。 三种病中无三药故生死无常无我乐净。 三种药中无三病故涅槃得有常乐我净。 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彼请正义如来为说。 于中亦三。 一请正义如来为说。 二彼彰已下如来反试。 三彼申已解如来述赞。 自下第四明婆私吒证果取灭。 于中有四。 一佛彰其人已得罗汉劝施衣钵陈如施之。 二凭陈如请佛忏谢并辞取灭陈如为通。 三佛彰其人宿善今成已得正果劝供其尸陈如往供。 四垂灭现变外道轻谤。 先尼迦叶同皆计我。 先尼所计亦即亦离。 作身是即。 常身是离。 迦叶执异。 就先尼中文亦有四。 一举问人。 二执我难佛如来对破。 三请正义如来为说。 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段中先尼初先问佛我义佛默不答。 郑重至三。 佛欲令其自立我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 先尼下复自立我义如来对破。 彼立我中众生有我遍一切处以为一门。 是一两门。 作者三门。 何故默然责佛不答。 此佛别破宜须记知。 就破遍中有四复次。 一定其所立。 汝说是我遍一切处。 二先尼为定。 不但我说一切智人亦如是说。 如来对破。 若我遍者应当五道一时受报。 若一时受汝等何缘不造众恶为遮地狱修善求天。 三先尼被徵建立二我。 常身作身。 为作身我故须离恶以防地狱修善生天。 如来对破。 汝常身我遍一切处。 若作身有即是无常。 若作身无我即不遍。 四先尼被徵重复救义。 我所立我亦在作中亦是常法法说救义。 如失火等喻说救义。 我亦下合。 是故下结。 文显可知下佛破之。 先破法说。 后破其喻。 就破法中汝说亦遍亦常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于中初先以理正徵。 遍即有二常与无常复有二种色与无色。 法外是常。 在法无常。 法外非色。 在法是色。 是故若下重复结徵。 若一切有亦常无常亦色无色不得偏常不得偏色。 就破喻中若舍主出不名无常是义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舍不名主主不名舍异烧异出故得如是简喻异法。 烧舍异人名为异烧。 人出异舍称曰异出。 我即不下简法异喻。 不尔略简。 何以下释。 以我遍故在色中者我即是色色即是我。 在色外者无色即我我即无色。 云何言下结呵其言。 次破其一。 有八复次。 初牒正破。 汝意若谓一切众生同一我者牒其所立。 违世出世略示其过。 何以下释。 初明违世。 此即彼等违其出世。 是故若下结以显过。 二先尼救义。 我亦不说一切众生同于一我乃说一人各有一我。 如来对破。 若言各有是为多我是义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于中初先以遍破别。 汝说我遍若遍一切一切众生业根应同见闻无别。 若天得见非佛得下以别破遍。 若不遍下以其不遍难破常义。 三先尼救义。 其我虽遍法与非法不遍一切是故众生业根不同见闻各别。 如来徵定。 法与非法非业作耶。 作业名业。 因作所成罪福等行名法非法。 四先尼为定。 是业所作。 如来徵破。 若法非法是业作者即是同法云何言异牒以略徵。 何以下释。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初言佛得业处有天得我天得业处有佛得我明我互遍。 天得佛得是其人名。 佛得作时天得亦作明业互造。 彼此之我充遍一切共造业故。 法与非法亦应如是徵令因同。 我遍一切同造业故。 法与非法若如是下徵令果同。 喻中初言从子出果子终不思我唯当作婆罗门果不与刹利毗舍等作正立等喻。 明外种子随其种者即为作果无所简别。 何以下释。 合中初言法与非法亦如是等。 正合前喻。 何以下释。 业平等故应通不别。 彼此共造故曰业等。 第五先尼立喻救义。 下佛对破。 先牒总非。 何以下释。 释中有三。 一以光遍室类我周遍破无互造。 二若法非法无有我下以灯光明不遍炷中破我周遍。 三汝意若谓炷明别下以明即炷破我异法。 初中何故徵前起后。 下对辨非。 室异灯异是灯光明亦在炷边亦遍室中辨其喻相。 何故须道室异灯异。 为显灯光遍于异处类彼神我充遍异处。 下将类我。 汝所言我若如是者如前灯光在于炷边。 亦遍室中。 法非法边俱应有我同前灯光在于炷边。 我中亦应有法非法同前灯光亦遍室中。 明遍室故明中有炷。 我周遍故我中亦应有法非法。 以我在于法非法边。 我中有其法非法故。 诸业共造不得别异。 第二段中若法非法无有我者不得言遍明法同喻有不遍过。 是义云何。 炷中无明。 我若似明法非法中即无有我。 若法非法无有我者何得说言我遍一切。 若俱有者何得复以炷明为喻明我周遍有乖喻过。 是义云何。 若说我遍法非法中与灯前别。 汝复何得以炷喻于法与非法光明喻我。 第三段中汝意若谓炷明别异举其所立。 何因缘故炷增明盛炷枯明灭破别显即。 下约徵法。 于中有二。 一明我异法有乖喻过。 是义云何。 前辨灯喻明不离炷。 彼所立我与法全别。 故今徵之。 是故不应以法非法喻于灯炷光明无差喻之于我。 是灯光明不异于炷不同汝我。 与法非法一向别故。 不应以炷喻法非法明喻于我。 文中颠倒故言不应以法非法喻于灯炷。 二何以下明我同喻有其即法无常之过是义云何。 灯明即炷。 若我同之。 法与非法应当是一不得言别。 文中初言何以故者徵前起后。 我前何故责汝不应以明喻我炷喻法等。 下对显过。 汝所立我若同灯喻与法非法三事即一不得言别。 此第五竟。 自下第六先尼责佛所说不吉。 汝所引喻是事不吉总责如来。 何以下释。 灯喻若吉我已引竟如其不吉何须复说。 下佛答之。 辨明此喻于汝不吉故将破汝。 于我是吉故我宣说。 文中有三。 一如来总对。 我所引喻都亦不作吉与不吉随汝意说。 二约喻徵责。 三如是喻下正对其言辨吉不吉。 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别有四句。 一正其喻相。 是喻亦说即炷有明离炷有明。 炷增明增炷枯明灭名之为即。 明遍室中亦在炷边说之为离。 举此即离为取即义。 破彼先尼我与法异。 二汝心不下准喻呵责。 喻中有即亦有异义。 汝心不等一向立异说炷别喻法与非法明别喻我。 三是故下如来重复显已责意。 是汝不等偏执离故。 我今责汝即炷有明离炷有明即离有明。 是初句中即离之喻。 法即有等准喻类法。 喻中既有即炷有明法亦应尔。 法即有我我即有法非法即我我即非法。 四汝今下准法重责。 准喻推法。 法中亦有即离之义。 汝今何故但受离边不受即边。 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正对其言辨吉不吉。 初明此喻于汝不吉故用破汝。 次明此喻于我是吉故我说之。 汝意若下遮其异责。 彼闻佛语喜生心想。 若我不吉汝亦不吉故今遮之。 先举直非。 何以下释。 先举世人自力自害。 后推同之。 七先尼重复责佛不平。 先责。 次释。 以是下结。 下佛答之。 于中两句。 一将我不平破汝不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吉。 佛正乖邪名我不平。 破邪同正名令汝平。 是佛化善名为我吉。 二将我不平破汝不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平。 邪正相翻故我与汝俱名不平。 以正破邪名我不平。 破汝不平使彼同正名令汝平。 佛正同彼名为我平。 何以下释。 八先尼重复说我为平。 如来对破。 句别有三。 一就五趣当受徵破。 先取其言。 后约徵责。 二就父母生子以破。 先取其言。 后约破之。 三重就五趣求离以破。 自下第三破我作者。 文别有二。 一佛难先尼先尼救义如来对破。 二先尼难佛如来释通。 前中有四。 一难破我作。 二汝意若谓身作已下难破先尼身作我受。 三若言不是身作已下破无作受。 四先尼言我有二下难破先尼我知我脱。 初中先牒。 总非不然。 何以故下广显其非。 有七复次。 一以造作苦事难破。 我是默法何由作苦。 初先正破。 若言是苦非我作下遮苦无因。 二众生苦乐实从缘下举苦乐等不定难破。 三汝说已下举其十时变异难破。 四亦有盛下举共盛衰不定难破。 五云何一人有利钝下举其利钝不定难破。 一人身中信等五根利钝不定明知无我。 六云何说下以其口说无我难破。 七汝意若谓离眼见下约见难破。 于中有三。 一破我能见。 初牒直非。 何以下释。 若离眼已别有我见何须此眼。 余根亦尔。 二破因眼见。 汝意若谓我虽能见要因于眼是亦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举喻类显。 如须曼那能烧大村举其喻事。 须曼人名。 云何能烧因火能烧定其喻相。 下约显法。 见亦如是虽言我见见实是眼。 三因先尼立喻救义随之转破。 句别有四。 一辨喻异法难破我作。 喻中人鎌各别有体。 故人执鎌能有所作。 根外无我云何说言我因根作。 二就手有无难破我作。 先定有无。 下就设难。 若我有手何不自执。 若我无手不能执鎌云何我作。 三辨刈是鎌难破我作。 若我能刈何故因鎌。 四明人鎌作业各别难破我作。 先辨人业。 次辨鎌业。 下约显法。 众生见法亦复如是总约显法。 眼能见下别约显法。 眼如鎌也。 若从缘下举理结呵。 此初段竟。 自下第二难破身作我能受义。 先牒直非。 何以下释。 自下第三若言不是身作已下破无作受。 先举后破。 两义破之。 何缘求脱是一破也。 得解脱已更生身恼是二破也。 自下第四难破我知我得解脱。 于中先尼先立二我以救前义。 由佛前言若身不作我非因受何故求脱得解脱己身恼更生。 故今救之。 我有二种知与无知。 无知得身。 知我得脱。 更无因缘。 知我脱中初明知我能离于身。 如坏瓶下能离烦恼。 先喻后合。 下佛破之。 先破我知。 智能知耶我能知乎进退两定。 下就难破。 若智能知何故言我存智破我。 若我知者何故求智存我破智。 汝意若下破我因智而能得知。 先举其见。 同华喻坏指同前破。 前者破我因眼能见如须曼那能烧大村烧实是火。 此亦同彼。 虽言我知实是智知。 下约喻显。 譬如刺树刺自能刺不得说言树执刺刺。 智亦如是智自能知云何说言我执智知。 下破我脱。 汝我得脱举前所立。 无知我得知我得耶进退定之。 若无知得犹具烦恼破无知得。 无知之我性是痴騃。 得脱犹痴名具烦恼。 若知得下破知得脱。 于中先就有根破之。 若知得脱得解脱已应具五根是一破也。 何以下释。 离根之外无别知故。 若具诸根云何复名得解脱耶是二破也。 下复就其无根以破。 若言我净。 离于五根云何说言遍五道有破我离根。 五道之身五根为体。 既无五根云何言遍。 以何缘下破我清净。 于中三句。 一以我净责须修善。 二譬如下以我清净责须断结。 先喻后合。 三汝意若谓不从缘下遮脱无因。 先尼被徵喜立无因故须遮破。 上来第一先尼救义如来难破。 自下第二先尼难佛如来释通。 于中有五。 一难如来若无我者谁能忆念。 下佛反破。 若有我者何缘复忘是一破也。 何因缘故念于恶等是二破也。 二难如来若无我者谁见谁闻。 下佛为解。 于中初明和合见闻。 如苏麵下和合说我。 前中初法次喻后合。 如是眼识不在眼下明和无性。 若是因缘和合生下呵说有我。 是故我下结识虚幻。 是识缘和无自性故我说如幻。 云何下释。 下明和合说我之中先喻后合。 三先尼问佛。 若无我者云何说言我见闻等。 下佛先破。 若我见闻何缘复言汝所作罪我不见闻。 下为辨释。 虽无定实假名言我。 先喻后合。 四先尼问佛。 若无我者谁出声言我作受等。 下佛为解。 初法次喻后合可知。 五先尼问佛。 无我我所何缘复说常乐我净。 下佛为解。 初明不说根尘及识为常乐等。 下明灭此方得名为常乐我净。 先辨后结。 上来第二执邪问佛如来对破。 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解。 于中还三。 一请佛义如来为说。 有两问答。 前一问答呵舍慢高。 后一问答正为解义。 二彼彰已解如来反试。 三彼申己解。 色非自者色法虚幻无自性也。 言非他者无神我性。 非众生者无阴所成众生体也。 余亦如是。 四彼求出家。 佛命善来即获道果。 第四人中文亦有四。 一举问人。 二执邪问佛如来对破。 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段中文别有二。 一问如来身命一异如来不答。 欲令立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 二迦叶自立身命定异如来对破。 有五问答。 一立异义如来翻破明身与命皆从因缘不得定异。 二举世事证不从缘如来反问。 三彼出其事如来翻答亦从因缘。 四问佛缘相如来为辨。 五就法徵问。 有人舍身未得后身谁为因缘。 如来为释。 先出其缘。 次辨一异。 有因缘故身即是命命即身者。 现阴相续名之为命。 此命即身。 有因缘故身命异者。 舍现阴身趣向后世中间相续不断命命。 此命异于现阴之身名之为异。 亦可非色非心命根。 通亦是其五阴身摄名之为即。 于中别分色心与彼命根别体说之为异。 此即与异同藉缘生故曰有缘。 不应已下呵说定异。 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于中亦三。 一请佛义如来为解。 二彰己解如来反试。 三彼申己解。 第四段中初求出家次佛听许。 陈如后度。 彼获圣果。 次下两人边见外道。 同皆建立十四难义。 就富那中文四如上。 初举问人。 二执邪问佛如来对破。 有两问答。 一举外道十四难经问佛说不。 佛答不说。 常无常等妨入圣道名之为难。 又乖正法亦名为难。 难别不同。 宣说十四。 常无常论有其四种。 有人宣说神及世间定常为一。 无常为二。 亦常无常以为第三。 非常非无常以为第四。 边无边论亦有四种。 有人宣说神及世间有边为一。 无边为二。 亦边无边以为第三。 非边非无边以为第四。 如不如等亦有四句。 如来灭后如去为一。 如从前来去向后世故名如去。 不如第二。 有人宣说身死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如去。 亦如不如以为第三。 有人宣说身与神异身死神在如从前来向后世去名亦如去。 身即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如去。 非如不如以为第四。 有人宣说神如虚空不可说去及以不去名非如去非不如去。 此为十二。 有人宣说身命定一有说定异通前十四。 此之十四龙树广释。 别章具论。 富那下复重问如来。 见何罪过不作是说。 如来为辨。 若作是说心有取执名为见取。 取执所缘名为见处。 见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 造作邪行名为见业。 坚执所缘名为见着。 为见系缚常在三有名为见缚。 因见生苦名为见苦。 取非为是名为见取。 由见便有三涂可怖名为见怖。 为见烧燃名为见热。 缠心不离名为见缠。 凡夫人下明由前见多受苦恼。 我见是下结已不说。 此第二竟。 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于中有二。 一请佛义如来为说。 二请说已下领解赞叹。 前中有三。 一问如来何见何着何所宣说。 佛答无着但有见说。 夫见着者名生死等明无着也。 名为见等明有见说。 二重问佛何见何说。 佛答能见能说四谛。 于中初明所见所说。 故能远下明由正见能有所离。 是故我下明由正见能有所得。 具净梵行得出世因获得出果。 三问如来何缘得身非东西等。 下佛为辨。 先共可定。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 下正辨之。 句别有五。 一问汝前燃火知不彼答言知。 二问火灭汝知灭不彼答言知。 三问彼火燃从何来灭何所至彼具答之。 四问火灭至何方所彼具答之。 五取其所答用显已身。 领解叹中初请说喻。 如来次听。 下正说喻约之显法。 村者喻于二十五有。 林喻众圣。 一树喻佛。 起行久远名先林生。 林主喻于大涅槃经。 宣说益人名灌以水。 称机巧益名随时修。 障根腐败名树陈朽。 妄染斯除名皮肤落。 实德明显名唯贞在。 显法可知。 此第三竟。 四求出家佛命善来彼证圣果第六人中文亦有四。 一举问人。 二举邪问佛如来为辨。 净与富那同皆建立十四难义。 佛前已对富那破竟。 净今此处不敢更立。 直问世人取舍所由。 如来为解。 初问众生不知何法见世常等。 佛答不知色阴至识。 后问众生知何法故不见常等。 佛答知色乃至于识。 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于中亦三。 类上可知。 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对下四人辨明道法。 对彼犊子明其有道及有得者。 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 对彼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 对彼须跋明调心是道非是苦身。 圣慧是道非世八禅。 对犊子中文别有三。 一举问人。 二问佛义如来为辨。 三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段中文别有三。 一彰己欲问佛默不答。 良以犊子数来见佛情喜赊慢不堪受法。 佛为严励故默不答。 二犊子重请如来听问。 言我与汝共为亲友义无二者通情无别故言无二。 三犊子正请如来为说。 于中复三。 一问其法如来为说。 二问其人如来为辨。 三领解赞叹。 前问法中先问善法如来为辨。 次问恶法如来为辨。 后双问之如来为辨。 我能广说简略说之示说分齐。 下正说之。 于中先说三善三恶。 次为宣说十善十恶。 我今已下双结前二。 若我已下结明知益。 就问人中初就罗汉问有得不。 佛答无量。 次就那含问有得不。 佛答无量。 断五下结如上具辨。 后就须陀及斯陀含问有得不佛答无量。 三领解赞叹。 文显可知。 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彼求出家如来听许。 句别有六。 一问如来外道出家几月试之。 佛答四月不必一种。 二求出家佛勅令度。 三陈如度之彼悟初果。 四重请佛法如来为说。 五彼修得果辞佛取灭比丘为通。 六佛勅供养比丘往供。 第八人中文亦有四。 一举问人。 二执邪难佛如来对破。 三请正义如来为说。 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段中纳衣初先建立自性。 后佛对破。 前中准破应有十句。 文但有九。 第六少一。 五根性纳见闻觉知证法自性。 文中虽少准破必有。 其第一句难破身因成法自性。 如瞿昙说作善不善得身亦然举以总非。 何以故下别难显非。 如瞿昙说因能获身重举佛说。 若因恼得身为在先烦恼在先进退徵定。 次就设难。 若烦恼先谁之所作。 若身在先云何说言因恼得身。 下结显非。 若烦恼先是亦不可结非初句。 若身在先是亦不可结非后句。 先后一时义俱不可双非两关并破一时。 是故我下结成自性。 二就五大建立自性类一切法。 于中先明五大自性非因缘有。 下将类法。 若有一法非因缘有一切亦应非因缘有以大类法。 若有一法从于因缘何因五大不从因缘以法类大。 三众生善身及不善下明得解脱自性非因。 初先正辨。 是故下结。 此之一句正违道法。 如来对破。 明道缘生非是自然。 宜审记知。 四有定用下明一切法用处各定证有自性。 先就外论。 后类众生。 五一切众生性各异下明诸众生禀性各异证有自性。 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第六番中所少一句明其五根性能见闻乃至觉触明法自性。 文虽不说准答定有。 七如说贪下难破如来五尘生结成法自性。 先牒直非何以下释。 释中五句。 一明众生睡时离尘亦生贪等明非尘生。 二举胎中亦生贪等明非尘生。 三明众生初出胎时未能分别亦生贪等明非尘生。 四明仙圣在无尘处亦生贪等明非尘生。 五明众生有因五尘生不贪等明非尘生。 此第七番。 八见世人根不具下以诸众生依正不等证成自性非因缘义。 九以小儿啼喜不定证法自性。 第十以其虚空之有兔角之无不从缘生证法自性。 于中先举次列后辨。 是故下结。 下佛对破。 其文不次。 先破第二五大类法。 次破第四第五第三第十第一。 重破第二。 下复破彼第六第七第八第九。 以何义故先破第二五大类法。 五大正是外道所立是以先破。 文中初先牒以总非。 何以故下别徵显非。 是中但破五大类法未破五大。 汝大是常何缘一切不悉是常准大徵法难破纳衣以大类法。 世物无常是五大性何因缘故不是无常准法徵大难破纳衣以法类大。 若五大常世间之物亦应是常类责纳衣以大自性类法自性。 是故汝下约类结非。 是五大常世间之物不是常故。 汝说五大有其自性令一切法皆有自性无有是处。 次破第四用定证性。 先牒直非。 何以下释。 从因得名从因得义略释显非。 云何下广。 是故下结。 次破第五。 汝言如龟性入水等举以总非。 何以故下破以显非。 次破第三。 善不善身得脱非因。 汝言自性不须教习是义不然举以总非。 何以下释。 释中三句。 一即事以验。 今见有教缘教增长是故当知解脱非性。 二以外道杀羊祠祀而求净身明脱非性。 三以三语证脱非无。 先举次列。 下就徵责。 若脱自性不从作生何故世中有是三语欲作作时及说作已。 次破第十。 以空兔角不从因缘类法有性。 若言诸法有自性者举其所立。 当知诸法各有定性纵以审定。 下对破之。 若有定性甘蔗一物何缘作浆作石蜜等是一破也。 若有定性圣人何故饮甘蔗等是二破也。 汝说有性云何说喻是三破也。 次破第一。 先非难词。 后为正解。 前非难中汝言身先烦恼先者是义不然牒以总非。 何故下释。 若我当说身在先者汝可难言汝亦同我反举己说呵其难词。 身不在先何因缘故而作是难顺举己说非其难词。 是义云何。 若我曾说身在先生。 汝今纳衣可得难言瞿昙汝亦同我身先无因应是自性。 我说是身不在先生。 何因缘故而作是难言身无因令是自性。 下为正解。 于中有二。 一身望无明同时相依。 如梦中身依于睡心。 二身望四住前后相依。 先依无明起四住地。 依四住地集起身报。 问曰无明依何而生。 依真识生。 真识依何。 真法常住犹如虚空更无所依。 文中先明同时相依。 一切众生身及烦恼俱无先后一时有者与无明地一时有也。 问曰前说依无明地起于四住。 依四住地方始有身云何一时。 释言无明始终常有。 身起之时必依无明故说一时。 如梦中身必依睡心。 虽一时有因恼有身终不因身而有烦恼分定本末。 汝意若下遮防异难。 先举难词。 直非不然。 何以下释。 类以显之。 如炷与明虽复一时明要依炷非炷依明彼亦同尔。 下次明其前后相依。 汝意若谓身不在先知无因者是义不然总非无见。 此言略少。 若具应言汝意若谓身不在先有因缘故知无因者是义不然。 何以下释。 释中三句。 一遮说无因。 若以身先无因缘故名为无者汝不应说正遮说无。 一切有因举理显非。 二教说有因。 若言不见身先因缘故不说者。 今见瓶等从因缘生何故不说。 正教说因。 如瓶已下举麁类细成须说因。 三若见下总结诸法从缘无性。 瓶因所见身因不见。 一切从因无有自性。 自下重破。 第二句中五大自性。 何故须重。 前虽破其五大类法未破大体故重破之。 于中有三。 一约五大破法自性。 若言一切悉有自性无因缘者举其所立。 汝何因缘说于五大责说有因。 是五大性即是因缘辨因破性。 二呵以五大类法自性。 五大因缘虽复如是不应说法皆同五大当相正呵。 外道宣说五大自性因缘悉无。 佛今权纵是以说言五大因缘虽复如是悉无所有。 亦不应说一切诸法皆同五大因缘悉无。 如世人下举事类责。 汝将五大类一切法皆有自性。 与世人说出家之人持戒精进旃陀罗等亦应精进持戒相似。 三正破五大。 汝说五大有定坚性我观是性转故不定举以总破。 有定坚性就始为言。 若具应言有定坚湿煖动等性。 下别破之。 先破地大。 苏蜡胡胶于汝法中名之为地举其所立。 是地不定或同水等以转破之。 次破火大。 白蜡锡等于汝法中名之为火举其所立。 下破可知。 下破风水。 水性名流辨定水相。 若水冻时不名为地故名水者定其所立。 何因缘故波动之时不名为风举风决破。 若动不名风举风徵定。 冻时亦应不名为水举水决破。 是义云何。 水性名流。 与寒冷合便成冻结。 风性飘动与水和合便成波浪两义相似。 今就徵责。 水性名流若水冻时不从冷缘说之为地。 仍就本性说为水者。 风与水合成波之时应从本性说之为风。 何因缘故波动之时不名为风乃名为水。 若波动时不就本性说之为风。 乃从水缘说为水者。 冻时亦应不就本性说之为水。 应从冷缘说之为地。 下以此二类显诸法。 若水从缘可变为地风从因缘可为水者。 诸法皆尔。 何得说言一切诸法不从因缘。 下次破前第六所少五根性能见闻觉知。 先牒直非。 何以故下破以显非。 自性不转立其道理。 若言下破。 是故下结。 第七汝言非因五尘生贪解脱是义不然牒以总非。 何以下释。 释意如何。 彰彼五尘虽不作因生贪解脱非不作缘。 文中初言生贪解脱虽不因尘简缘异因。 恶觉观等简因异缘。 因生外增双辨二能。 是故已下结呵难词。 次破第八依正不等证法自性。 先举直非。 何以故下释以显非。 于中先释次破后结。 释中众生从业有报对难总释。 有三下别先举。 次列。 下就辨释贪富诸根是业各异。 故根具者不必有财。 财宝丰者不必具根。 破结可知。 次破第九小儿啼喜证法自性。 先牒直非。 何以下破。 是故下结。 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文亦有三。 一请佛义如来为解。 有三问答。 文显可知。 二彼彰已解如来反试。 三彼申已解如来赞叹。 第四段中彼求出家。 佛命善来即获道果。 第九人中文别有三。 一举问人。 二问佛义如来为说。 三闻法发心。 第二段中文别有四。 一问如来心中所念佛为辨之。 二彼闻怪问如来为解。 三问八圣能令众生得尽灭不如来不答。 四问默意陈如为释。 若有问世有边无边如来不答类显默意。 八圣是直涅槃常下当问正解。 若修便得不修不得为是如来不得定答。 于中初法。 次以喻显。 城喻涅槃。 涅槃绝漏名无孔窍。 门喻八正。 守者喻佛。 佛具明解名聪有智。 善达物机名善分别。 有机教入名之为放。 无机未教说之为遮。 所知众生进退难定故言不知出入多少。 定知入者斯由八正。 故言知入皆由此门。 下合可知。 第三闻法发心之中。 弘广初先闻法赞叹发菩提心。 自身欲作守门之者。 陈如次叹。 下佛呵之。 第十人中文别有五。 一佛问陈如阿难所在。 陈如具答。 二文殊问佛顾命之意。 如来为释。 三令文殊往救阿难。 四阿难至令命须跋。 五须跋至佛破显法。 就初段中如来先问。 何故问者备有三意。 一欲以法付嘱令传。 二欲使之呼命须跋。 三欲因问知魔惑乱说咒降伏以通正法。 陈如答中在娑罗外十二由旬彰其所在。 为六万下明不来所由。 于中初总。 是诸魔下别以显之。 别中初明魔惑阿难。 何故如是。 阿难是其传法藏人。 恐佛付法令传末代所以乱之。 于中初先化身为佛。 次口说法。 后身现通。 下明阿难为魔惑乱不得赴集。 阿难何故现为魔娆。 欲使如来说咒降伏以通法故。 阿难作念如来神变昔未见等为魔身乱。 诸佛所说各不同等为魔口惑。 下明阿难受苦无救所以不定。 第二段中文殊先问。 无量菩萨皆能持法何须顾问阿难所在。 佛答有三。 一明阿难德过众圣故佛偏问。 二明不付菩萨所由。 三明偏付阿难所以。 前中复三。 一明阿难未侍佛前先备三愿。 二明阿难侍佛已来具八不思。 三明阿难有持经八德故佛问之。 初中有三。 一佛自彰已昔于僧中求索侍人。 五百罗汉皆求侍佛如来不受。 二目连观佛心在阿难共往令作阿难不从。 三目连以佛心念告劝彼方侍佛。 于中四对。 一目连总告汝今未知阿难请说。 二目连为说彼求三愿。 三目连为请如来听许。 四目连反报彼方侍佛。 道此语者为明阿难智过诸圣。 此初段竟。 第二可知。 第三持经八德之中初举次列。 后明阿难同余佛持。 下总结之。 此初段竟。 第二不付菩萨可知。 第三明付阿难之中初明阿难随闻具。 持。 故佛顾问欲令持经。 次明阿难所未闻者弘广流布。 深证之法阿难未闻菩萨能流一切菩萨智德宽大斯名弘广。 亦可名前弘广梵志以为弘广。 彼大菩萨故能流通。 下明阿难所闻之者自能宣布。 自下第三佛令文殊往求阿难。 于中五句。 一示其所在。 二教往救。 三文殊往救。 四魔放阿难。 五阿难被放寻与文殊共来见佛。 第二段中曲有七句。 一教宣咒仪。 汝可往彼发大声言诸魔谛听如来今说大陀罗尼。 二天龙下举多人同敬显咒殊胜。 三十恒沙下举多佛共说显咒要胜。 四能转下辨咒功能。 五若受下明行咒仪。 六当知下明行有益。 七宣咒词。 余皆可知。 自下第四明阿难至令呼须跋。 于中三句。 一佛教往呼。 二阿难往。 三须跋来。 初中先举所唤之人。 次教呼词。 后明阿难往呼必得。 何以下释。 后二可知。 自下第五明须跋至佛破显法。 于中有三。 一执邪问佛如来对破。 二云何能断一切有下请佛正义如来为说。 三因佛为说多人获益。 初中有二。 一须跋欲问如来听许。 二有沙门下须跋正问如来对破。 于中有二。 一举他所说请问如来如来对破。 二世尊我已先调心下举自所得请问如来如来对破。 前即破其苦行为因。 后即破其非想为果。 前中须跋先举他说请问如来。 良以此非须跋自计。 是故说言有沙门等作如是言众生苦乐皆随本业受苦能坏是义云何。 佛破有二。 一就他人自见以破。 二我实不知从师已下就彼他人推师以破。 前中有二。 一破邪归正。 二我佛法中有过业下辨正异邪。 后中亦二。 至时当辨。 就初破邪归正之中文有四番。 一对前问。 若沙门等有作是说我为怜愍当往问之仁者实作如是说不。 二彼若见答实作是说我复穷之仁者见不。 先举答辞。 我如是说是总答也。 何以下释。 释中四番。 一见众生行恶饶财身得自在。 修善贫穷不得自在。 二见有人多役功力求财不得。 有人不求自然得之。 三见不杀反更中夭喜杀保寿。 四见修净行有得解脱有不得者。 是故下结。 是前诸义故我宣说苦乐由本不由现在。 下明如来穷诰之言。 五句穷之。 文显可知。 此第二番。 三彼若见答我实不知。 我复引喻而为呵责。 责相云何。 如人被箭医师为拔。 虽经多年忆之了了终不忘失。 若使苦行实能为汝破坏往业。 如医拔箭汝应常忆何缘不知。 汝既不知云何说言现在苦行能坏过业。 四彼人若引我之所说证知过业。 我复语之此是比知不名真知。 文中先举彼人所引。 瞿昙汝今亦有过业何独责我过去业者总举佛说证有过业。 瞿昙经中亦说已下别举佛说证有过业。 又复举此为欲彰已见果知因非是不知。 下佛责之。 如是知者名为比知不名真知。 我佛法中从因知果从果知因显比知相。 既无真知。 何得定说专由过业。 上来四番合为第一破邪归正。 自下第二辨正异邪。 三番辨异。 我佛法中有过去业。 有现在业。 汝即不尔唯过无现。 是一异也。 汝法不从方便断业。 我法不尔从方便断。 是二异也。 汝业尽已即得苦尽。 我即不尔。 烦恼尽已业苦即尽。 是三异也。 是故责汝总以结呵。 推师破中文亦有二。 一破邪归正。 二仁者定有过去业下辨正异邪。 前中有四。 一前人若言我实不知师作是说。 我即问之汝师是谁。 二若彼见答是富兰那。 我复穷责汝昔何不一一启请大师实知过去业不。 三彼师若言我实不知。 我即教呵汝复云何受是师语。 四彼师若言我实知之我即教破。 破辞有四。 一就现缘教令徵破。 先教审问。 下苦因缘受中上苦不。 乃至上缘受中下苦不。 何者是其上中下缘。 如一斛火以之为下。 两斛为中。 三斛为上如是一切。 彼若言不我教徵破。 若依下缘唯生下苦。 乃至上缘唯生上苦。 是即此苦依现缘生。 师云何说苦乐之报唯过去业不藉现缘。 二约过因教令徵破。 先教徵问。 是现在苦过去有不。 下就设难。 若过去有。 过去之业受之已尽。 云何复受今日之身。 若过去无唯现在有。 云何复言众生苦乐皆过去业。 三约后治教令徵破。 先教徵问。 若现苦行能坏过业。 现在苦行复以何破。 下就设难。 如其不破此苦即常不可断灭。 云何说言得苦解脱。 若言更有苦行来坏。 前苦行时过业已尽。 云何得有后时之苦坏前苦行。 四就转业教令徵破。 先教徵问。 如是苦行能令乐业受苦果不。 乃至无报作定报不。 下就徵责。 具应有二。 一就不能而为徵责。 若言不能汝复何缘受是苦行。 二就能设难。 若言其能如是苦行能令苦业受于乐果。 当苦行时何不受乐乃受于苦。 就能设难文中略无。 就后辨正异邪之中初就业果辨正异邪。 仁者若以断业已下就其治断辨正异邪。 前中有四。 初言仁者定有过业现在因缘明有过因及有现缘。 二是故下偏明过因。 因恼生业因业受报。 三仁者当知一切生下重明众生有过去因及现在缘。 先举后释。 四二者若说众生受下偏明现缘。 若说众生受苦受乐定由过业是义不然非邪显正。 何以故下辨正异邪。 于中四句。 一就乐事明由现缘。 二如人杀下就其苦事明由现缘。 三一切众生现在因下双就苦乐明由现缘。 四是故下结。 下就治断辨正异邪。 句别有四。 一就断业呵邪显正。 仁者若以断业得脱一切圣人不得解脱举以示过。 何以下释。 众生过去业行广多无有始终。 若以苦行受之无尽故无脱理。 二是故我下辨正异邪。 是业广多受叵尽故我说修道。 是道能遮无始终业故得解脱。 三就苦身呵邪显正。 仁者若受苦行得道一切畜生悉应得道。 四是故下辨正异邪。 初先法说。 是受苦行无得道故先当调心不调伏身。 次以喻显。 以应调心不调身故我经中说当斫伐林莫斫伐树。 心过宽通事等如林。 身过局别相似于树。 举通收别故应伐林。 别不摄通故不伐树。 何以下释。 从林生怖故应伐林。 不从树生故不伐树。 盗贼依林名林生怖。 下合可知。 上来须跋举他所说如来对破。 自下第二举自所得如来对破。 须跋先自彰己调心。 如来反问云何能调。 须跋次复显己调相。 若别论之。 应从欲界至无所有次第别断以求上静。 但今文中总略论之。 先断欲结得色界定。 次断色结得无色定。 后就无色断下三空得非想定。 下佛破之。 云何能调总呵其言。 汝今所得犹名想下明其所得是想非灭。 汝已先能呵责麁下呵着细想。 汝师郁头蓝弗已下举师类呵。 事如经说。 上来破邪。 自下第二请佛正义。 如来为解。 有三问答。 初问云何能断诸有。 佛答若观实相能断。 二问实相如来略答。 无相之相名为实相。 三问云何无相之相。 下佛为释。 初先正解。 是名实相名法界下结叹显胜。 前中初先历就诸法明无相相。 如是等相随所灭下解彼无相为实相义。 如是等相随所灭处名真实相对前略解。 一切诸法皆是虚假随其灭处名真实者重复显之。 问曰经说一切诸法无起无灭。 今云何言相灭名实。 释言理体实无起灭。 无起灭法缘起成相。 相起覆真名为不实。 息相称本故得名实。 其状似何。 如水性冷随火变热。 是火灭已水冷如本称本水性故名为实。 下结叹中先结后叹。 结中五名。 一名实相。 义如前释。 二名法界。 界名为性。 亦名界别。 如来藏中恒沙法别故名法界。 此之实相是法界中一门之义故名法界。 三名毕竟智。 离相穷极称曰毕竟。 是智体性名之为智。 又智行处亦名为智。 故论说言说智智处同名般若。 四名第一义谛。 此理精胜故名第一。 所以称义。 实故名谛。 五名第一义空。 下牒叹胜。 言是相者牒前实相。 言法界者牒前第二。 毕竟智者牒前第三。 第一义谛牒前第四。 第一义空牒前第五。 下智观故得声闻等叹显胜也。 自下第三因前所说众人获益。 于中先明余人获益。 后彰须跋得罗汉果。 前中先明菩萨获益。 次论二乘。 后彰凡夫。 菩萨人中阶别有九。 从少至多渐次论之。 或有菩萨经一生已便证实相名一生实相。 经二生已证得法界名二生法界。 五智印者知一切法无常苦空无我寂灭是其五也。 问曰无相空理不殊何以得益有此差别。 释言相息便证实性。 是实性中法界门别。 故令入者得益各异。 又一部中所得利益此中併说。 不唯闻空。 此第四竟。 第五分中如来灭度。 人天大众阇维供养。 外国不来由来不尽。 故无付属奉行等言。 大般涅槃经义记卷第十应永三年十月日以劝修寺大经藏本誂良秀阿阇梨书写了全部十帖当卷损失之故新所书补之也 法印权大僧都贤宝(六十四)宽政五年冬十一月十三日挍正此书全帙了。 愿以此功德共诸众生速证四德涅槃。 菩萨沙弥典寿(生年三十六)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8:49 来源:白陵寺 链接:https://www.bls108.com/fojing/1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