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七 内容: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七(分邪正品第九)辩十一种邪正事分邪正品第九桉。 僧亮曰。 答云何知天魔。 为众作留难也。 故是广流通也。 法瑶曰。 夫邪党嫉正。 魔乱真道。 能惑始学人。 故宜辨其相。 是以四依品中。 举贼狗毒龙等譬。 答问云何作留难也。 今此一品。 并四谛品。 答如来波旬说。 何分别知也。 同是四十九年教。 而善察者。 居然异也。 智秀曰。 问称天魔者。 盖是举天。 示极魔之胜耳。 寻魔之为乱。 事不止一。 但以言之。 为实乱为甚。 故问云。 如来波旬说。 云何分别知也。 此虽人法两异。 同能乱道。 故合成一问也。 慧诞曰。 此品有四段。 从品初至九部经。 明魔佛二说。 相似而异也。 二从九部以下。 佛弟子执轻非重。 执小非大。 迭相诽谤。 复是魔也。 三从无四波罗夷以下。 明大邪见人所说。 无善恶理。 复是魔也。 四从要因持戒以下。 通明古今所可乖佛法事。 尽是魔说也。 今佛之与魔。 在家出家。 邪见正见。 经律通塞。 尽释也。 尔时迦叶白佛言世尊(至)诸余经律能受持者。 桉。 僧亮曰。 持魔经律。 是谓依人不依法也。 若具四颠倒。 即四魔也。 僧宗曰。 四魔者。 魔经魔律魔师及魔弟子也。 魔以二事乱法。 一以形乱。 二以说乱。 今先明形乱。 次明说乱。 就说乱中。 略有二。 一者乱经。 二者乱律。 乱经乱律。 各有两重。 初略后广也。 就略乱经中。 承佛偏教。 执为了义。 就略律中。 初明一往违反律教。 就广乱经中。 文句再出。 不必从教。 正自推度。 生此邪解。 非功德之人。 后明比丘答王有性得罪。 亦名乱经也。 就广乱律中。 可分为七。 至彼更分也。 宝亮曰。 此中辨邪。 有二段。 一者天魔乱道。 二者人作魔。 以乱正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是等辈复云何知。 桉。 智秀曰。 向一翻。 先指前四依。 以谘佛。 既蒙印可。 便举先问。 以请答也。 佛告迦叶我涅槃七百岁后(至)作无漏身坏我正法。 桉。 智秀曰。 二种乱中。 此形乱也。 是魔波旬坏正法时(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智秀曰。 此下显言乱也。 有十一复次。 此第一谓实生王宫也。 若有说言如来生时(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智秀曰。 第二不信四方各行七步。 若有说言菩萨生已(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智秀曰。 第三谓佛在后生。 应敬礼天。 天前出故。 不应礼佛也。 若有经律说言菩萨(至)随顺佛经律者是名菩萨。 桉。 智秀曰。 第四谓实受五欲也。 若有说言佛在舍卫(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智秀曰。 第五谓佛听受八不净物也。 若有说言菩萨为欲供养(至)当知是魔之所说也。 桉。 智秀曰。 第六谓佛不能现入诸道。 示众伎能也。 若有说言菩萨如是(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智秀曰。 第七谓戒律一向皆重。 又言无有大乘也。 复次善男子若有说言(至)随顺佛所说者即是菩萨。 桉。 僧宗曰。 从轻重之罪。 其性皆重。 自此以下。 魔说律以乱正也。 有七意。 此第一。 且一往云。 言违反律教也。 智秀曰。 第八谓佛不为功德所成。 故身无常也。 复有人言或有比丘(至)若能随顺是大菩萨。 桉。 僧宗曰。 第三说二人无犯。 而犯为犯也。 智秀曰。 第九谓实不犯。 而言犯也。 复有说言无四波罗夷(至)当知是人真我弟子。 桉。 僧宗曰。 第三说一向毁犯。 都无有罪。 智秀曰。 第十谓无一切戒也。 下因迦叶更问。 别明异义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佛法甚深不可思议。 桉。 僧宗曰。 第四明九部经中。 不说佛性。 依教说无。 此不犯罪。 若说得罪。 亦是魔说。 为乱律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不名堕过人法名为菩萨。 桉。 僧宗曰。 第五明必能护法。 宣通正化。 虽唱得道。 不名得罪。 若说罪者。 亦是魔说。 为乱律也。 若言有犯突吉罗者(至)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桉。 僧宗曰。 第六明犯罪果报。 又长兼出大乘偷兰之事。 诫后人。 若有说言常翘一脚(至)当知是人是大菩萨。 桉。 僧宗曰。 第七用若九十五种道。 皆听出家。 亦为乱律也。 智秀曰。 此第十一。 谓佛听畜不如法物。 及听出家。 亦为魔说也。 善男子魔说佛说差别之相今已为汝广宣分别。 桉。 智秀曰。 结上旨也。 迦叶白佛言世尊我今始知(至)因是得入佛法深义。 桉。 智秀曰。 赞叹。 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晓了分别是名黠慧。 桉。 智秀曰。 述成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七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8:55 来源:白陵寺 链接:https://www.bls108.com/fojing/1744.html